互金转用银行通道 新规对移动支付影响有限

对于老百姓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央行支付新政下发后,对于日常的金融消费有什么影响。而安全级别较高的II类和III类账户的最高限额分别是10万元和20万元,且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网贷47条新规 债权转让模式该说再见了

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从第二条可以看到监管层对于P2P认识回归本质即单纯的信息中介机构,不是金融服务也不是影子银行。

网络支付新规使消费者安全更有保障 对小额支付影响不大

网络支付新规下发后,不少老百姓都很关心,特别是对日常消费的影响,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

P2P网贷会成为鸡肋?收益率不会无限制下降

对于网贷投资者来说,选择一个平台资金安全无疑是第一位的,但收益率也是衡量一个平台的重要因素之一。利率下降是对网贷平台风险的判断和定价反应,高风险高收益已经不是人们选择网贷平台的主流。

2016年P2P趋势:真正的网贷黄金时代才刚萌芽

随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的公布,行业内外议论声叠起。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

股权众筹发展的宏观大背景!

我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打造中国经济新引擎,通过创业和创新,为中国经济提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以顺利过渡到经济新常态。股权众筹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对中国来说意义非同小可,从宏观上说,它有利于控制整体宏观杠杆率水平的继续上升。

2016年投资者怎样免受广告“攻击”

现在的P2P平台,除了做广告越来越夸张之外,也毫不手软的砸下重金,攻城略地做广告。坊间曾爆出深圳某P2P平台一门店的负责人卷款200万跑路的消息,可见有门店的也未必靠谱。

从何炅加.盟阿里音乐看网贷人的职业规划

何炅,中国内地主持人,曾任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语系教师。何炅加入音乐铁三角阵营,现实版的中国合伙人聚集在阿里音乐的平台上,未来或将演绎音乐娱乐界的传奇。P2P网贷行业竞争激烈、高风险、低回报,网贷人亟需提升个人价值  用一个词来形容2015年的P2P网贷行业,我会用百舸争流。

深圳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

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深圳监管层方面开始释放收紧信号。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向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表示,已经确认深圳市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属实,预计短期内不会恢复。

P2P自动投标产品接下来该怎么玩?

近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各方人士的等待、期盼、观望、焦虑中翩然登场。由平台为出借人设计标准化的自动投标产品供出借人选择,标准化的自动投资产品的差异主要在于锁定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

两条路径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

互联网金融牌照一般由企业申请获取,但由于申请获取速度相对较慢,且一些牌照的颁发处于暂停状态,收购获取这种更为便捷的方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企业要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申请;二是收购已有牌照。

2016年的互联网金融谁将主宰?

而这种悲欣交集的状态,似乎与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的表态密切相关。2014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互联网金融”。到了2015年10月16日,李克强总理在金融企业座谈会上提出,“鼓励互联网金融依托实体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P2P网贷平台监控日报 多家平台长期发超短期标

2016年1月4日,融360对127家P2P网贷平台的日常运营状况进行监测,所监测的P2P平台官网均能正常访问,账户均可正常登录。平台发超短期标并无规律可循,翼龙贷、你我贷、红岭创投等知名大平台也经常存在超短期标,不过一般来说,这类平台相对稳定,大多长期发超短期标。

P2P网贷兑付潮来临 出借人信心面临危机

P2P行业爆发式增长的同时,风险在逐渐暴露。据网贷315统计,2014年年底全国P2P行业的累计待还余额波动幅度较其他时点明显增大,春节期间甚至出现大幅度下滑。2014年10月到2015年3月,全国P2P行业每月累计待还余额波动幅度很大,在2015年2月春节,出现了大幅下滑,负增长达12.8%。

P2P监管征求意见稿:利好意图明显

1月3日,由中央财大携手网贷315联合举办的监管研讨会如期举行,会上,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专家、学者针对P2P监管征求意见稿畅所欲言。《征求意见稿》虽然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列入清算财产”,但依然没有风险处置、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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