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互联网+”普惠金融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 河南政府网
2015-10-2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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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互联网+”普惠金融实施方案出台

  据《方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投融资服务体系。引进培育一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等投资机构。优先支持“互联网+”企业进入省定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后备企业库,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和公开发行股票。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保险等机构,通过质押融资、信用保险等方式支持省内重点企业发展。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互联网+”普惠金融行动。大力引进培育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新兴业态,加快传统金融机构核心业务互联网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金融云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

  1.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培育专项。深化与国内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合作,针对社保缴费、医疗保障、财政补贴、便民支付等细分领域拓展多元化业务。支持我省符合条件、有产业支撑的企业发起设立法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扩大微信银行、APP(应用程序)银行、近场支付等互联网支付工具的应用场景。积极推动金融IC(集成电路)卡行业应用,促进电子现金规模应用,支持拓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知名网络借贷平台、金融机构为我省三、四线城市和县域、农村地区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移动支付服务。

  2.互联网借贷平台培育专项。支持国内知名网络借贷平台在我省发展,推动省内大型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等发起设立网络借贷平台。鼓励网络借贷平台探索新型网络借贷模式,完善征信系统,强化风险控制,为大宗生活消费、小微企业、“三农”、创新创业等领域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形成特色与品牌。

  3.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专项。培育壮大本土股权众筹平台,支持国内优秀众筹平台在我省开展股权众筹业务,推动证券经营机构、电商龙头、要素交易平台、门户网站和社交网络按照规定参与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引导天使投资、创投机构等发掘、支持优质股权众筹项目,服务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

  4.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拓展专项。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和机构互联网化,打造“一站式”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直销银行,建设移动金融平台,创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保险、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建立互联网直销平台,提供在线理财服务。引导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征信服务、商业保理公司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互联网+”普惠金融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培育专项:重点支持金融IC卡和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创新应用,推动金融控股集团等设立法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深化网络支付在经济社会中的广泛应用。到2018年,网络支付年结算额达到1500亿元。

  ———互联网借贷平台培育专项:重点推进网络借贷机构在郑东新区集聚发展。到2018年,培育3—5家有影响力的法人网络借贷平台。

  ———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专项:重点推动法人证券机构打造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到2018年,培育2—3家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法人股权众筹平台。

  ———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拓展专项:重点推动法人银行、法人证券机构发展“鼎融易”、“财升网”、“中原e融”等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到2018年,主要金融机构核心业务互联网化程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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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交量
成交利率
1
21190.64万元
10.35%
2
2590.64万元
10.35%
3
21190.64万元
10.35%
4
21190.64万元
10.35%
5
21190.64万元
10.35%
6
21190.64万元
10.35%
7
2119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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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1190.64万元
10.3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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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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