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众筹大会现场声音:股权众筹引入优先股
来源: 证券时报网
2015-10-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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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筹有着强烈的“互联网+”属性,但是在国内,由于股权众筹的高风险特性,并没有像P2P一样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如果把“优先股”这类享受分红的金融设计引入股权众筹中,能否给整个行业带来创新突破?

世界众筹大会现场声音:股权众筹引入优先股

  在2015世界众筹大会现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现场发表演讲,阐述自己的观点。姚余栋提出将股权众筹打造成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以股权质押式的优先收益权众筹的设想。

  股权众筹引入优先股

  姚余栋表示,实体经济非常需要股权众筹。但目前尚不能证明模式已经成熟或者完全成功。在股权众筹方面,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创新性地提出了“五四三二一”的方案。

  “五”是将股权众筹打造成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在姚余栋看来,目前主板服务于大型、中型企业;中小板和创业板服务于创新型企业;新三板服务于各类高科技企业,即成为未来中国的纳斯达克;四板市场即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新五板就是股权众筹平台。“四”是根据投资者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实力,对投资者进行划分,按照公募、小公募,私募和小私募进行划分。姚余栋表示,股权众筹非常复杂,普通股给予投资者的权利很多,所以投资者应该循序渐进,在实践中发现合适的底线,防止欲速而不达。“三”是根据平台可以分成不同的层次,以降低投入者的成本和入市的门槛。“二”是坚持两个底线,不设资金池,不提供担保,包括隐性担保。“一”是一条红线,在现有法律未修订的情形下,不能越过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200人的法律红线。姚余栋呼吁,希望早日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将股东人数扩大到至少500人甚至1000人。但法律没有改之前,一定要坚守这条红线,不能突破。

  此外,在充分与专家讨论的基础上,姚余栋提出以股权质押式的优先收益权众筹。股权众筹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权利是很多的,但是创业者能不能把股权质押给比如新五板或交易所,在这个平台上发出优先收益权。这样可能使风险更加平衡,而减少平台对项目的自身判断。同时,也使企业与投资者分红更具有可信性。姚余栋希望股权众筹不仅包括普通股,还希望引入优先股,以及引入股权质押式的优先收益权众筹。

  “只要坚持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健康指导意见,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勇于创新,那么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包括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模式,必将在不久的将来,引领世界。”姚余栋表示。

  近期,关于股权众筹的认定、监管等标准,已经提交到相关立法机构,《证券法》修改完成后,股权众筹合法化、初创企业融资规模等问题,将会以法律形式得到确认。国务院公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也是众筹行业的直接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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