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野蛮生长,谁将一统江湖?
来源: www.mingin.com
2015-10-26 10:21
分享

互金野蛮生长,谁将一统江湖?

  随着风吹江南,在草长莺飞的时候,各种生态的野蛮或许成为预料中的事情。互金行业也不例外,本章节讨论一下这些“野蛮人”是如何挖掘这一金矿的。

  随着风吹江南,在草长莺飞的时候,各种生态的野蛮或许成为预料中的事情。互金行业也不例外,本章节讨论一下这些“野蛮人”是如何挖掘这一金矿的。

  幼稚贪婪与雷声滚滚

  自从互联网金融诞生的那一天,这一个没人照顾看管的孩子,就在人性中“恶的一面”,埋下了深深的“孽缘”。

  曾几何时,对于很多普罗大众而言,P2P就代表了高概率的诈骗与跑路。P2P的天空,往往都是雷声滚滚,鲜见阳光明媚。

  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图表(资料来自网贷之家):

互金野蛮生长,谁将一统江湖?

互金野蛮生长,谁将一统江湖?

投资人角度

  随着时间推移,跑路诈骗的案件呈几何增长,涉案人数也越来越多。说明一个问题:投资人在分析判断问题平台的能力,一点都没有提高。当然,你也可以说,这些P2P平台越来越狡猾,花招太多,令人防不胜防啊!

  但是投资人们,以前被网站忽悠,或许是由于信息匮乏,但现在不是了,能用于判断平台的资料“器具”多了,但是仍未能有效识别;

  这里就反映出一个心态:懒惰且不思考、贪婪高息还幼稚,参照这些人的投资心理缺点,大家自己思考一下自己在投资时候的心态,是否也有相同之处。

  平台角度

  继续分析一下上面的图,大家可以看到,今年的互金行业问题平台出现的概率比去年降低了一半。这是不是代表目前互金平台发生了一些转变呢?

  答案是否定的。大家思考一下,什么时候,平台最容易出现危机或者跑路情况:

  √、元旦前、春节前,也就是年里年外

  这段时间出现的问题源自国人的习惯,“昔有黄世仁年底讨账,今存投资人年底套现”,就笔者了解的情况,每年11月份、12月份、1月份都是问题高发期,大家都想过好年。

  √、出现金融过热期、金融危机

  经济环境是联动的,观察直方图,大家可以看到,五月份问题平台突然开始增加,这是一个危险信号,说明投资人已经失去理智,原本债权投资的计划已经打破了。

  举个例子,就是你把原来投资P2P的钱撤离出来,可能通过债权转让,也可能是平台回购,也即是刚性兑付,你一个人或许没什么,但是成千上万的人,从债权市场退出,进入股票市场时候,市场过热,股市危机或许就来了。(笔者事后诸葛亮了啊)

  当不计其数的投资者,从P2P平台逃离的时候,而新增投资人极度萎靡,平台面对的资金流压力就很大了。一方面是流入资金减少;另一方面是流出资金增多,平台资金链不断才怪。

  因此五月份,问题平台出现反转,也就是下降的趋势转为上升,意味股市过热了;六月份,大家都知道股灾来了。(笔者当时怎么没有察觉这点变化呢,抱紧现金撤离就好了 ╮(╯▽╰)╭ )

  √、今年上半年,新增的平台数量巨大,问题的爆发,需要一定时间

  通过上面的分析,就知道了问题平台比率下降,并不是代表互金平台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于具体跑路重案个案,这并非笔者专长,这里就不分析了。

  监管虽出台,然并卵

  15年元旦后,互联网金融终于有人管了——银监会普惠金融部;

  今年七月初,《互金指导意见》出台了;

  紧接着,《第三方支付意见稿》也出来了;

  看这个样子,互金貌似要驶入正规发展的“康庄大道”了,不过在笔者看来,P2P的本质是借钱还钱,仅此而已。交易能够完成的唯一条件是:借款者挣到钱了。

  但是实体经济连续下滑,已经从前两年的9%下降到6%了,学过财务的人都知道财务杠杆,这些变化投射到经济实体,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更加糟糕,是可以预测的事情。(具体论述可以参见笔者先前的拙著《《互金指导意见》:短期利好 长期然并卵》,直接回复“054”即可查看)

  野蛮生长只是故事的开始

  既然上面谈到野蛮生长,为什么会产生这中现象呢?简单列举三条理由:

  √、法规缺失,无法可依

  √、新生事物,政府一方面需要放开手让其发展,另一方面也没有经验、没能力监管

  √、很多互金公司,就是原来的小贷公司转型的。当革命军来了,剪掉辫子,摇身一变,拥护共和,这样的状态比喻这些互金投机分子,最合适不过。这些小贷公司做互金,不野蛮才怪。

  对于任何一个行业,从来都是从野蛮开始,慢慢走向文明,随后走向巅峰。互金也不例外,野蛮生长只是故事的开始,随着剧情的发展,互金行业已经走入春秋战国时代,开始争夺头把交椅了。

  那么谁将一统江湖,号令互金呢?且听笔者下章分析。

分享
名称
成交量
成交利率
1
21190.64万元
10.35%
2
2590.64万元
10.35%
3
21190.64万元
10.35%
4
21190.64万元
10.35%
5
21190.64万元
10.35%
6
21190.64万元
10.35%
7
21190.64万元
10.35%
8
21190.64万元
10.35%
9
21190.64万元
10.35%
10
21190.64万元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