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收费诞生,那风控指导意见呢?
来源: www.mingin.com
2015-10-2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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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场有消息称,江苏拟出台全国首个P2P收费指导意见。有媒体披露,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P2P平台企业收费规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P2P平台收费的基本原则、项目及标准提出基本意见。意见稿拟规定利息管理费控制在6%至10%之间,借款管理费费率为资金总额的1%至3%。这也是国内出台的首个P2P平台收费标准。

  首先我们先看看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或者机构?来自其官网的信息显示:“本协会全称为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英文名称为:Jiangsu Internet Finance Association,缩写为JIFA。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是江苏省内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江苏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搭建全省互联网金融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为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本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很显然这仅仅是一个企业资源联合成立的一个“松散”的社会组织。因此这种指导意见原则上是没有什么约束性的,但是因为一些“潜规则”的影响,因此也会在行业内引起一定的关注,尤其是对江苏省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P2P平台无疑也是具有一定的类似于背书的模式保障。P2P平台会不会以此作为自己收费的更多的依仗?笔者作为一个P2P投资者来看,不回避也不拒绝P2P平台进行一定的收费,事实上,现在的P2P平台也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无论多少。

  笔者诧异的是,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为何急于为P2P平台的收费站台,而不是对于平台的风险防控等出台更多的约束性指导意见呢?众所周知,如今P2P平台的跑路者依然居高不下,限提、陷入经营困难、涉嫌非法集资的平台照样存在,为何我们的这些社会组织不对这些平台进行跟踪,进行更多的指导意见出台来约束或者监督,哪怕是行业自律性监督呢?为何不出台一个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众所周知,近年来互联网金融P2P 行业发展快速,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多,再加上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战略的事实,包括互联网+战略的落地,都在刺激着互联网金融的快读迭代式发展步伐。来自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国内P2P运营平台数增至2935家,网贷历史累计交易量已达到9738亿元,10月份的最新数据已突破了万亿大关。当蛋糕做到足够大的时候,很多人开始关注并且希望能够分得一杯羹,但是央行对于P2P行业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强,尤其是对资金托管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再加上对第三方支付的约束,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P2P平台的运营成本,或许这也是江苏省出台这个收费指导意见的初衷之一吧?

  据悉,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拟出台的收费意见稿,从利息管理费、借款管理费、会员管理费等各个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数字标准。具体而言,第一部分为利息管理费,费用在6%-10%,如一位投资者赚到了1万元的收益,可能已经缴纳了数百元到千元不等的费用。第二部分为借款管理费,这个资金是向融资方收取的服务费,费率为资金总额的1%-3%。第三部分为会员管理费,P2P平台还会提供高级会员待遇,相当于收取一个VIP年费,此收费标准会各有差异。很显然,这个社会组织“插手”的外延太宽了,手伸这么长的潜台词又是什么呢?

  有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公开收费情况的好处显而易见,尤其在最高法院规定最高借款利率在24%以内之后,一些平台将原有的部分借款利率改为服务费征收。对借款人来说,收费指导意见有助于规范平台乱收费,降低企业的负担。”其实这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收费问题对于平台的运营来说应该有一个长远规划,不是靠一个互联网金融组织来出面规范和指导,这显然有点本末倒置了。我们欣喜的是也听到了不同的平台负责人的声音,来自投之家的CEO黄诗樵就认为,定价(收费)应交给市场决定,具体收费还要看企业运营情况,最终还是交给市场调节,不能单纯用行政办法去干涉。对此笔者是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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