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恐吓证明作假 平台耍赖投资人怎么办
来源: 大粤财经
2015-10-1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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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投资者本身也是需要调整心态的,如果自我保护意识较薄弱,没有对投资对象仔细分析和判断,对待自己的资金还不够谨慎,只看重高收益而忽略高风险,就容易让不法分子得逞。正如去年倒闭的四家平台——“益盈投资”、“高利投资”、“鼎丰投资”、“祥仁投资”,中雷的投资人除了只关注到120%的超高投资收益率外,谁又能清醒的反应过来,这长得一模一样的四胞胎,注册人是同一个王永浩?

  投之家CEO黄诗樵表示,因为金融的长期管制,老百姓已习惯了固有的理财方式,对于互联网金融突然崛起,他们存在一个意识和习惯的混沌期,于是形成一定的冲击力。

  不得不提的,还有监管问题。“虚假宣传这类现象并非P2P行业独有,只是目前来说占比略高。最主要原因是行业还没有门槛,虽然央行和十部委的指导方向已经出来,但是细则和方法仍然没见影,监管的滞后对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指出。

  “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管理,事中的监管和事后的惩罚一定要严”这是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对于监管的期望。他认为,国外的事中监督和事后惩罚非常严格,企业出现非法套利或者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而国内的监督思路主要还是事前监管,表现在高准入门槛上,这种监管思路恰恰不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

  而陈宝国则希望“主管部门能兼顾监管与创新的关系。”一方面,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监管细则,全面规范行业运作和标准;另一方面也希望主管部门能鼓励行业积极探索与创新,允许行业一定范围和程度上的试错,在创新与试错中推动整个行业。

  黄诗樵则表示,期待适度监管,鼓励创新,重视风险管理的引导,允许P2P或民营资本碰传统金融体系的“蛋糕”,大力保护知识产权。

  支招:遇上奇葩“耍赖”平台,投资人怎么办?

  对于投资人来说,最实在的莫过于万一遇上奇葩,该怎么办?大粤财经就投资人最为关注的几项问题采访了业内资深律师。

  问: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借贷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曹军律师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民间借贷新规定,即使是平台涉嫌犯罪,投资人与平台或其股东、管理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也并不当然无效。投资人仍然可以通过对这些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摊上出事平台,为什么报案之后迟迟未有回复?

公告恐吓证明作假 平台耍赖投资人怎么办

图为盛融在线曾经发布的公告,由中雷投资者提供

  以上这份公告,看着并非奇葩公告,但实际上暗藏了玄机,部分投资者由于按照公告所言进行销户,导致至今无法报案。而无法报案的直接结果是,相关部门难以推动案件的处理,让投资者产生不作为的误解。

  曹军律师表示,若P2P平台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则涉案款项(即投资人的投资款)将会被列入“受害人财物”(以受害人,即投资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所确认的数额为准),需要待刑事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及集资诈骗罪)处理完成(即终审判决生效)之后再一并处理。

  而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追讨赃款赃物,维护受害人财产权益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主要工作,司法机关必须查明涉案钱财的来龙去脉方能算完成任务,否则,或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

  问:平台倒闭后,能否要求将注册资金作为赔偿,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曹军律师表示,注册资金是公司法人对外公示的承担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全体股东承担出资责任的依据。股东设立公司时可用约定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但无论如何约定都不能做虚假承诺,约定的投资(即注册资金)必须到位。否则,股东将可能面对“虚假注资罪”或“抽逃注册资金罪”两个刑事罪名的追究。

  如果公司负债而股东没有尽到出资到位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没有出资到位的股东补齐出资,如果其能够补齐出资则债权或可以实现。如果其不能或不愿意补齐,则可以报警,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注销之前必须清算,如果不清算就停止公司运营,即便是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在有公司有负债的情况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清算会议纪要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债权人申请直接以裁定方式追加全体股东为无限责任连带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对于已经倒闭或跑路的平台,在能够证实股东投资没有到位的前提下,可以向其股东追讨其没有投资到位的注册资本金。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琛提醒,投资者要避免摊上问题平台,从法律范畴上可以关注五个方面:

  1、在选择平台的时候,要看真正的运营公司是谁,清楚自身的钱到底是通过谁交到别人手里;

  2、通过工商局了解平台的资信情况、设立情况等,还需要了解股东情况;

  3、看平台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公开,投资前可以向平台要求查阅具体信息;

  4、看平台是否有相应的保障,例如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的规范措施等;

  5、平时注意收集信息,一些公开的内容、相关的合同等要保留。

  结语:P2P行业出现乱象是黎明前的阵痛。伴随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明确的监管规则能够有效规范P2P平台的运营,同时也使整个行业从跑马圈地回归理性。随着监管细则的逐步出台和落实,以及行业受关注度、市场规模的逐步提升和扩大,行业必将进入更为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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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交量
成交利率
1
2119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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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59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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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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