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利马10月9日电】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当地时间8日晚在利马开幕,中国经济减速问题继9月的上次会议之后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到去年的G20会议为止,中国经济“几乎没有”(国际金融界消息人士语)成为讨论焦点,但这种情况在今年9月发生转变。
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在前期将地方债和信贷资产纳入合格抵押品范围的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等9省(市)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中央银行抵押品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是信用风险,中央银行抵押品的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或抵押品可接受范围变化对信贷质量造成的风险;
10月13日从中国科学院获悉,最近,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非常规超导态研究获得进展。此项研究由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北京凝聚态物理国家实验室(筹)超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郑国庆研究组发现,该组的副研究员杨杰等与浙江大学教授曹光旱等合作完成。
10月10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被取消5A级景区资质。山海关景区被取消5A级景区资质并不冤,甚至完全就是咎由自取。取消的是山海关的景区资质,起到了警醒其它更多景区的作用,有利于其它景区加强改革与自我完善,促进整体景区与旅游发展进步。
【共同社10月9日电】东京商工调查公司近日公布的2015上半年度(4至9月)企业破产数量(负债1000万日元、约合53万元人民币以上)比去年同期减少13.1%至4388家,降至1990年度以来的同期低位。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最新数据显示,10月13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3231,较前一交易日中间价上调175个基点,创8月11日中间价报价机制调整以来新高。央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13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3231元,1欧元对人民币7.1834元,100日元对人民币5.2709元,1港元对人民币0.81587元,1英镑对人民币9.6951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6455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2372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5151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4.8524元,人民币1元对0.65525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9.7870俄罗斯卢布。
【共同社10月9日电】日本央行近日发布的10月金融经济月报显示,今年第二季度(4-6月)反映日本经济整体需求和供给能力之差的供需缺口为负0.7%。供需缺口转负表明经济复苏和物价上升势头放缓,但月报对国内经济现状的评估为“持续缓步复苏”,与上月相同。
【共同社利马10月9日电】当地时间8日下午,日中韩三国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讨论各国经济形势和包括东盟(ASEAN)在内的区域金融合作。此次会议旨在为力争本月底在韩国举行的三国首脑会谈铺路。
【共同社10月9日电】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新任理事长北冈伸一9日在东京都千代田区的总部召开就任后的首次记者会。北冈强调,ODA“对确保世界和平与安全做出贡献,是日本国家利益重要的一部分”。
(孙博洋) 今天上午,国新办就2015年前三季度进出口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介绍了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基本情况。黄颂平表示,尽管前三季度我们国家进出口增速有所回落,但对外贸易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积极的变化。
(孙博洋) 今天上午,国新办就2015年前三季度进出口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介绍了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基本情况。黄颂平表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外贸易进出口增速明显回落,特别是出口也出现了负增长。
给孩子未来最好的保障,不是金钱,而是培养他们优秀的理财能力。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金葵花”未来精英财商成长计划,不仅注重培养孩子的投资眼光,更旨在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招商银行推出的2015年“金葵花”未来精英财商成长计划,对张女士们而言无疑是解了燃眉之急。
近日,证监会就11宗涉嫌违法减持案件集中召开听证会,这是证监会首次大规模向媒体开放听证会。此次公开听证的11宗涉嫌违法减持案件分别是:丹邦投资涉嫌违法减持“丹邦科技(002618)”案,郭洪生涉嫌违法减持“蓝英装备(300293)”案,王传华涉嫌违法减持“阳谷华泰(300121)”案,中航投资涉嫌违法减持“中航黑豹(600760)”案,王海鹏、王治军涉嫌违法减持“美盈森(002303)”案等等。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近年来赴港申请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大多只为取得上市资格然后再“卖壳”,此举引起香港证监会高度关注并要求港交所收紧对相关上市申请的审批。对此,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昨日公开回应表示,香港证监会将会研究“壳股”的问题,并强调对个别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审批已经较之前更为谨慎。
《证券法》第193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204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