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监管已出 行业将更趋规范合规
来源: 和讯网
2015-12-2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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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监管征求意见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发布了,12月28日下午,银监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没有在“银监会”首先发布,而是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首先发布,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迹象都表明,在e租宝事件、大大集团事件等年底一系列大雷爆发后,P2P的发展受到了高层的关注,而关注点也从之前的强调创新,变为更加强调合法合规。

  《办法》第四条确定了对P2P平台的各监管主体,他们包括: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办法》将网贷平台屏蔽在传统金融机构之外,要求网贷平台只能做信息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只能提供信息服务,这些观点都表明了监管层近两年来对行业的一贯态度,那就是不能发展为没有牌照的类银行金融机构,也不能像银行一样搞资金池,先吸收存款,再发放贷款。

P2P行业监管已出 行业将更趋规范合规

  《办法》第十条规定了网贷平台的禁止性行为,通俗点说,就是网贷平台不能自融,不能归集资金池,不能担保,不能公开推介,不能发放贷款,不能拆分期限,也不能卖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不能虚假宣传,不能做众筹业务,不能给炒股提供资金。这条主要是规范网贷平台的混业经营。目前国家监管部门对传统金融机构搞混业经营尚且犹豫不定,始终没有直接放开,更何况是资本实力弱一些的网贷平台。该要求将对配资业务、众筹业务等非P2P撮合业务占比比较大的平台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会打消那些打算线上打造一站式理财超市的平台梦。但是,对于那些专注线上撮合交易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来说,由于本身就专注而专业,不存在混业经营问题,影响反而是偏正面的。

  综合起来,政府监管意见一出,将会让整个行业变的更加规范,更加合法,投资人的利益也能更大程度的得到保障。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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