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业内期盼的P2P监管细则终于初见真容,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监管层总体还是采取了“底线监管”的原则。《P2P监管细则》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底线监管”思路凸显,网贷平台定位更为纯粹:一方面,对行业准入不设明确门槛,而采用备案登记制;另一方面,划定了“12条红线”,明确了网贷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从而限定了网贷机构的业务范畴。监管细则的出台,再次明确了P2P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而“红线”的划定则让这一定位更加纯粹。总的看来,国家还是给了P2P网贷较为宽松的发展空间,但是鼓励创新是建立在行业规范、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的,“12道红线”正是为创新加了一道保险。未来,随着行业规范程度的提升,P2P网贷行业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不过平台的创新发展需要在一定的框架之内,不能偏离信息中介的初衷。
《P2P监管细则》金信网详解:
一、底线监管原则落地,行业发展空间仍有较大空间
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总体来看,此次出台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基本采取了“底线监管”的原则,并未对行业准入进行严格限制,而是明确了更多平台禁止的行为。“底线监管”将监管带来的行业洗牌和风险降到最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监管态度:保护金融创新、坚持市场自律、同时进一步明确P2P的信息中介定位。
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P2P网贷的本质是民间借贷的互联网化,是非标准化产品,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行业性细分属性,因此统一的标准化监管细则难以适应P2P的快速发展。因此,监管层采取平台备案登记管理、划定监管底线是非常合理的。这样以来,平台便可因地制宜,在市场竞争中自然形成优胜略汰和行业自律,也防范了强监管可能导致的行业大面积倒闭跑路的风险。
另外,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旧突出,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背景下,打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势在必行,而P2P网贷则是缓解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从新出台监管细则中可以看到,国家给了P2P网贷这一新兴行业较为宽松的发展空间,随着行业的规范化,P2P网贷行业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
二、划定红线禁区,平台创新需有度
此次出台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对P2P网贷平台禁止从事的行为进行了明确地规定,划定了12条“监管红线”,除了包括此前确定的禁止自融、禁止设立资金池、禁止期限错配外,还明确了禁止平台代销金融理财产品、禁止从事股票配资等创新业务。
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12道红线”事实上是对“信息中介“定义的进一步解释,监管层的意图是让P2P网贷平台所从事的业务更为纯粹,真正服务于小微经济体的融资需求,也避免为投资人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同时,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创新是互联网金融的源动力,但创新需建立在行业规范、风险可控的基础上,P2P网贷行业的创新更不能偏离信息中介的初衷。监管细则的出台,也将迫使很多平台对未来的发展战略做出转型调整,P2P网贷与财富管理业务分离可能将成为一大趋势。
三、严格存管及信批,给予投资人制度保护
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监管细则可谓是用心良苦,其在保护金融创新、降低系统性风险的“松“监管的同时,在涉及投资者资金保护方面可是下了重手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都给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
首先,细则中明确了网贷机构必须选择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于金信网而言,我们一直认为只有银行存管模式才能有效实现资金隔离,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银行存管模式的推行也将成为行业规范的重要标志。不过,银行存款制度的推进,也将使得很多中小平台因达不到门槛而无法接入银行存管,或者加大了平台的成本压力。因此,银行存款制度的实行很可能会加速行业洗牌,小型平台会逐步淘汰出局。
其次,在信息披露方面,细则除了明确规定了平台需披露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风险评估、还款能力等基本融资信息外,还需要充分披露平台自身所撮合借贷项目交易信息、定期年度报告及第三方审计信息等。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监管细则要求的信息披露已经非常细化和透明,这将从制度上给予投资人极大的保护,帮助投资人减少“踩雷“的风险。不过,王凤华也提醒道,监管给予投资人制度保护的同时,也明确了投资风险自负的原则,因此投资人未来在进行P2P投资时,应更注重平台的筛选,进行理性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