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办法:对网贷机构进行事后备案 分类管理
来源: 和讯网
2015-12-2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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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今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对网贷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该备案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分类评估管理,将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办法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机构实施先照后备案,并分类管理,属于事后备案,目的是减少事前行政审批,着眼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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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交量
成交利率
1
21190.64万元
10.35%
2
2590.64万元
10.35%
3
21190.64万元
10.35%
4
2119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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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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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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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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