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众创时代的“互联网+”并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必须要和实体经济结合才能迸发出更多的活力。同时,树立健康、向上的标杆,以真正的创业、有为的政府、有效的市场和负责的市场主体推动全社会的进步。
2015年8月22日,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教授应邀于北京出席了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和FT中文网共同举办的“互联网+:创新改变世界”论坛,并发表了“众创时代的互联网+”主题演讲。本次演讲从“互联网+”、“金融+”的众创时代需要、创新创业时代政府职能转变并社会责任以及众创时代的参与者三个角度阐述,强调了众创时代的“互联网+”并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必须要和实体经济结合才能迸发出更多的活力。同时,贲教授也呼吁树立健康、向上的标杆,以真正的创业、有为的政府、有效的市场和负责的市场主体推动全社会的进步。
1、众创时代惠及大众
在今天这个时代,和“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信息供大于求,而我们依然难以回答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创新、创业,难以回答我们需要怎样的“互联网+”或“金融+”。有声音质疑“大众创业”不过是无本之木;然而在这个时代,创新和创业可能有更全面广泛的意义——大众创业并不一定是指让每个人都自己办企业。社会层面上,大型企业内部管理创新,大学教师在教学方法上的创新创造;政府层面上,政府的搭建创业平台、打造良好创业环境、简化审批手续等都是众创时代的体现。从这个意义来看创新与创业,我们的众创时代并不完全是商业化或盈利性的,也不局限于某一社会群体;相反,它更加广泛而深刻地全方位惠及社会各个阶层的发展。
2、“互联网+”和“金融+”开环系统:高度连接中增加社会财富
互联网和金融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与其他产业的高度连接性;因此仅仅互联网+互联网只是闭环系统内部的自娱自乐。互联网可以和很多行业对接起来,更要与实体经济对接,与实际需求对接,需要与健康的、正面的、阳光的东西对接。
同样“金融+”不能只加金融。金融的使命是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产业,服务人类真实的需求。金融不应该停留在财富转移层面,金融更应是新财富的创造和累积;它不只是“金融+金融”,还要服务社会。金融最高的理想是共赢,单纯财富的转移只是一个经济学中的零和博弈;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将创造的新财富更大程度上和更多人分享。所以“金融+”、“互联网+”,这个“+”必须是全社会的财富或福利的增加。
3、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星星之火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远远超过发达国家,这片星星之火之所以如此迅猛至少有两个原因,就是互联网和金融的共性。
第一,虚拟性,互联网是虚拟的,金融也是虚拟的。比如曾经流通的金银实物现在已经被取代。第二,无限性,即极强的可扩张性,巨大的可能性使得互联网的边际成本几乎接近零。杠杆融资基于资本的逐利性使得资本金在不受太多限制的情况下得以无限扩大,虽然杠杆性本身对资本市场有利,但过度扩张也带来了泡沫。
和产能过剩的钢铁产业不同,互联网和金融的无限可扩展性带来了无限的可能。互联网可以对接任何的行业,而金融也可以对接任何一个行业。正因为这个特点,它得以覆盖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也是所谓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中心。
然而,互联网是不是越多越好?金融是不是越多越好?过多的金融无益甚至有害。互联网代表的技术支持与现代金融是发展的一对隐形翅膀,它们如载舟之水可以带动迅猛增长,但水亦能覆舟,泡沫的破灭也可能更加令人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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