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P2P发展乱象,监管层、平台、投资者都不可缺位
来源: 网贷中国
2015-12-2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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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P2P发展乱象,监管层、平台、投资者都不可缺位

  近日,“某某平台自融被侦查事件”,再一次将P2P推到了风口浪尖。不同于之前一些平台的诈骗、跑路现象,此次事件涉及金额之大、波及人群之广,使人为之一震。暂无法揣测此次事件将对P2P产生多大的负面影响,但从大街小巷纷纷讨论此事件,到诸多平台出现挤兑现象来看,其对P2P行业来说是一次危机。

  显然,该事件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长期以来P2P混乱发展的必然结果。自2007年P2P在中国产生始,整个行业一直都处于“无规则、无监管、无门槛”状态下发展,如此,负面问题就像定时**一样,随时可能引爆。

  要化解P2P此次危机、促进其稳健发展,当务之急在于从根本上破除P2P长期以来的发展乱象,而欲达此目的,监管、平台自身、投资者都不可缺位,都有自身需要去做的事情。

  监管作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强大武器,作用是比较明显的。虽然,之前十部委联合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但总的来说,该意见规定过于原则性,实施起来难度不小。因此,监管层必须加快出台更加细化的监管细则,从进入门槛、从业人员资历、风险控制、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必要规制,来引导P2P规范发展。另外,监管层还必须积极推进事后维权机制的建立,使投资者有专门而又便捷的渠道进行维权。

  在平台自身方面,要始终秉持“自律”原则,坚持“金融信息服务中介”的定位,不断促进平台运营的透明化。另外,平台还应该与专业律所进行合作,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旦平台借款方出现逾期等问题,投资者仍可以在平台提供的法律援助下,凭借电子借款合同直接向平台借款者追偿。

  对于投资者而言,必须加强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冒险行为,风险与收益并存。投资者在选择平台进行投资时,应该首先综合评析该平台的安全性,从平台背景、从业人员资历、风控管理等方面综合考量,进而确定是否投资。另外,投资者作为一个群体,应该建立信息互享机制,一旦发现有平台存在问题,立即通过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将之公之于众。

  以监管为主,平台自律、投资者教育为辅,P2P在未来几年必定终止混乱局面,真正实现其“普惠金融”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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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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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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