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并非互联网金融范畴
来源: 经济参考报
2015-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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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套用新概念,假借P2P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在少数,成为行业一种现象。

  12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筹建负责人杨东在“互联网金融保险保障合作模式创新研究项目启动会”上表示,当下伪P2P、伪众筹等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帜造成诸多社会乱象,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很好,目前的非法集资等并不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

  据记者了解,当下很多号称P2P、众筹的公司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在前端吸收资金,但其资金流向却并不透明,抑或将资金辗转流入关联公司账户中,进行自融,大搞非法集资。搜易贷COO蒋轩告诉记者,P2P的本质就是普惠金融和直接融资。真正的P2P平台其资金投向应该是简单、直接、透明的,资金能够直接投入到实体经济的小微企业或个人消费小额分散的项目中,同时,其债权关系必须要明确,有追述权并且是合法合规的。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那么其就是伪P2P,伪P2P还有一个较大的风险在于项目金额和期限的错配。

  团贷网创始人兼CEO唐军认为,区分是否是“伪互联网金融”公司,有一个指标可供参照,即看该公司线下网点是做贷款业务还是理财业务。正规的公司如果有线下网点,一般是为小微企业提供借款服务的;如果一个公司的线下门店到处发传单,拉客户投资理财,那就需要谨慎了。正规平台都应是以贷款为核心,资金的出路是小微企业贷款、汽车贷款、房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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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交量
成交利率
1
21190.64万元
10.35%
2
2590.64万元
10.35%
3
2119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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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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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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