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题平台事件类型
投资人作为主动投资方,当然想选择一些安全、稳定的平台。在实际投资操作中,一旦平台爆发问题事件,这一群体往往是被动接受这一情况;而作为平台和资产端的借款人,则往往是问题平台事发的主动影响者。
从借款人角度讲,对借款人的主体选择不能化解风险因素。借款人之所以愿意支付高额利息取得借款,是因为这已经是他们能取得的最低成本贷款,否则作为理性的借款人,不会舍弃更低成本借款。相对可以取得银行贷款的优质主体,这部分群体违约的可能性更高。
从平台角度讲,功能模式多样性不能完全覆盖风险损失。因为,抵押类借款标存在抵押物估值准确性、变现难易、变现时长等难题;担保类也没有消灭风险,而只是实现了风险转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偿还金额受担保机构担保能力限制;风险准备金也只能在一定额度内偿还投资人的借款本金,超过的部分只能等补足风险准备金才能继续补偿。因此,这些功能模式虽然较大地提高了P2P网贷安全性保障,但并不能完全覆盖投资人损失。从另外角度讲,平台的这些安全性保障会提高平台对投资人的吸引性,在没有加大借款人违约成本的条件下,随着规模的扩大,反而可能会提高平台事发的可能性。
以上两方面因素都可能诱发问题平台发生,按发生的原因,问题平台可分为跑路、提现困难、停业和经侦介入四种类型。在四种类型中,2015年1-9月跑路平台占比下降,同比下降了11.12个百分点;提现困难占比上升,上升了12.63个百分点;停业、经侦介入与历史同期水平持平,分别维持在11%和1%的水平。同时我们也可看到,2015年1-9月共有8家问题平台发生的原因为经侦介入,网贷的风险监管由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转移。
从资料可以看出,问题平台的平均运营时间不足1年。其中,不少平台打着为小微企业融通资金、优质项目、高投资收益的幌子,实则为纯诈骗的平台。在平台开业后较短时间内大量吸金,待时日一到便卷铺盖走人。
图六:2015年1-9月问题平台事件类型
(1)山东
2015年1-9月,山东的问题平台类型中,跑路最多,无经侦介入。其中,跑路81家,占比50.94%;提现困难65家,占比40.88%;停业13家(其中一家已恢复),占比8.18%。
(2)广东
2015年1-9月,广东的问题平台类型中,跑路最多,经侦介入较少。其中,跑路50家,占比49.02%;提现困难36家(其中一家已恢复),占比35.29%;停业12家,占比11.76%;经侦介入4家,占比3.92%。
(3)浙江
2015年1-9月,浙江的问题平台类型中,跑路和提现困难平台数较多,无经侦介入。跑路和提现困难的问题平台分别为26家和29家,占比分别为41.27%和46.03%。停业8家,占比12.70%。
四、总结
2015年1-9月问题平台不断涌现,但进入下半年后,问题平台数和问题平台发生率双双实现“三连降”,在互金指导意见落地、P2P网贷行业监管细则即将出台的背景下,问题平台会持续被淘汰出局。在问题平台的地区分布上,山东仍然是问题平台数最多、问题平台爆发率双高地区;广东和浙江问题平台较多,但问题平台爆发率控制在网贷行业整体水平下;四川和江苏的问题平台数相对稍少,但月均问题平台爆发率全国前三。警示投资者需要格外关注这些地区的P2P平台,尤其是类似滨州这种一个地区的P2P平台几乎全军覆没的特殊情况。问题平台事件类型上,跑路问题平台占比下降,提现困难型问题平台上升,这两类问题平台占比近90%。可见,一旦投资者踩雷,仍将面临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
上一页123下一页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