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晚,央视新闻频道焦点访谈节目聚焦P2P监管细则新规发布。节目以P2P行业三年来的发展为引子,结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具体条款与现实中的问题平台案例,强调了新版本P2P监管细则对于网贷平台“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位。
现在P2P很火。说它火,是因为它吸引了很多人来理财,很多人通过这种平台理财,同时P2P平台又不断传来跑路被调查的消息。所谓P2P,就是网络借贷,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直接借贷,没什么神秘的,但最近这几年,P2P在国内却呈现出爆发式生长的态势。
2012年前,全国P2P平台只有46家,2013年增长到779家,到了2015年11月底,就激增到3769家,与此同时,问题平台高达1157家,近三分之一有问题。为了规范P2P平台的健康发展,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继2015年7月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2P信息中介机构管理细则最终落地。意见稿中,再次强调P2P平台只是信息中介,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
借款人与出借人在借贷风险上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该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的基本信息,还要定期发布机构经营管理信息。P2P平台中介机构应该以醒目方式提示出借人网络借贷的风险,同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必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
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直指目前P2P平台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一家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的P2P网贷中介机构,现在已经大门紧锁,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办公室的房门上都已经贴了封条。公司的楼下,有几个前来讨说法的投资者,这几个人多的投了40多万元,少的投了1000多元。
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当时许诺利息高,月息一分。”利息一分,就意味着年化收益率12%。这几个投资人说,这个P2P平台宣称以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为宗旨,100元就可以起投,预期年化收益率低的9%,高的能超过14%,而目前国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也就是2%左右,3个月的不会超过1.5%。这么高的收益率吸引了不少投资者。有数据显示,平台注册会员超过70万人,交易金额超过22亿元。投资人把钱投了,等着高收益,还没等到,这家公司就被警方调查了。
向投资者许诺高收益是P2P网贷机构的惯用做法,记者随意在网上输入几家P2P平台的名字,在这些平台的网页上都看到了相同的承诺:保本保息,本息保障。再翻看整个平台的页面,却找不到任何关于投资风险的提示。因为很多投资人对P2P不了解,又缺乏风险意识,在选择投资平台时往往看重对方是否承诺保本保息。
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借贷本身就是种有风险的事,平台作为中介机构不允许做保本保息的承诺,还应当清楚地提示投资者相关的投资风险。
其实,无论P2P平台如何承诺保本保息,这也只是个幌子,一旦平台出现问题,投资人往往连投资的本钱都拿不回来。其次,再看看这家P2P平台是怎么在短时间内拉到这么多客户的?据了解,安徽这家网贷平台成立后,先后开设了89家实体营业部,平时作为线下业务主要招揽中老年人群进行投资。
不仅仅是这家P2P平台,有些平台的线下团队为了拉到投资人更是下了大工夫,给线下门店做豪华装修,甚至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营销方式,不时地给目标对象送温暖。有业内研究员评论:“不断去关怀这些孤寡老人,给你送油帮你看家,打扫卫生甚至是陪你去医院,骗走了大爷、大妈的养老金。”
在这样的攻势下,投资人往往放下戒备,心甘情愿地掏钱投资。但是,P2P平台这种进行线下业务的做法违背了其作为网络中介的功能,同时线下的门店和客服人员要花掉大量的经费,这对一个普通的P2P网贷中介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因此很多P2P平台开展一些违法违规的业务,比如非法集资、比如设资金池来支撑线下的开销,这给投资人带来更大的风险。
很多平台从投资人那里拉到了钱却找不到合适的借款方,于是设置虚假标的。
在安徽这家P2P平台,记者看到,从投资排行榜看,投资最多的达到800多万元,不过投资标的只是简单标注财富宝、企业经营贷等,除了预期收益、投资期限、收益方式等外,没有任何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投资去向等具体信息。记者从一位投资人手中拿到了投资后与平台签订的协议,从协议看,投资人的钱投到了“协源上海融资租赁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这是一家2015年6月份才成立的公司,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网站上的座机电话,记者随即拨打了这个号码,发现电话已关机。
一个投资人,在选择P2P平台进行投资时,不仅在意自己的资金去向,更在意的是自己的资金是否安全。那么投资人在选择了P2P平台后,他们的钱由谁存管呢?按照规定,P2P平台的客户资金需由银行存管,但现实情况是,全国只有50家左右的P2P平台资金由银行存管。
很多投资人的资金直接打入了P2P平台公司的账户,在平台没有任何准入门槛、没交任何保证金的情况下,P2P平台存在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现在大多数的平台它不甘心做信息中介,因为做信息中介确实盈利很难,想通过这些交易过程中的信用变成担保平台,就是成为信用中介,甚至直接收钱挣利差,变成了资金中介,就变成了没有牌照的影子银行了。”
一些P2P平台因为自身原因达不到银行的资金存管要求,选择第三方支付机构来存管资金,这样的存管方式虽然看上去比平台自管安全,但很多时候因为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身的原因,并不能彻底分离平台与资金。
黄震介绍:“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做的托管不是很严格,它让这种所谓P2P的平台可以继续挪用资金、转移资金,造成了现在很多的第三方支付虽然托管,但是没有尽到它的真正的托管义务,出现了问题。”
为了加强对投资人资金存管的监管,刚刚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强调,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必须由银行存管, 这项规定的执行可能会淘汰掉一些风险高、效益不好的P2P平台。
除了平台本身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平台经营者的动机也各不相同。在现有的问题平台中,欺诈的占到了总数的80%左右。现有的3000多家P2P平台,有很多并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P2P平台,经营者不过是看到了P2P平台的商机,以及在该领域存在的大片法律和监管空白,伪装成P2P平台进行欺诈。
近两年来,虽然关于P2P的相关管理规范也在密集发布,但从现实情况看,这些红线和规范并没有真正起到过程监管的作用,一旦出现问题,只能是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上述业内研究员认为:“只能在事后去干预,在之前进行干预的基本上应该是没有。”
P2P的运营模式不仅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手里有钱的老百姓找到了投资理财的新渠道,但随着P2P平台数量的剧增,提现困难、跑路、倒闭等问题平台数量也呈现翻倍增长的趋势。截至2015年11月底,问题平台已经达到了1157家,占到了P2P平台总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平均每三家P2P平台中就有一个平台出现问题,这样的数字不免让人感到吃惊,也催生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
《办法》中提出:从事网络借贷的中介机构,在申请时不需要银监会审批,直接找地方金融办备案即可,但对网贷信息中介的管理,《办法》将实行负面清单制,其中包括12项明确禁止的事项,例如、不得承诺保本保息、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能自融、不能担保、借款不能进股市、不准做代销等等。
这份征求意见稿,不仅对P2P本身的规范提出非常详细的要求,在监管上,也提出了地方监管为主、多部门协同监管、分类监管的原则。
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互联网金融这样一种P2P网站的创新是非常前沿的,变化非常快,它的种类也非常多,中央政府在监管的时候可能会力不从心,地方政府在创新的最前沿,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
在现有情况下,地方金融办作为主要监管单位符合现有的监管需求,但在杨东看来,由于各地专业人才的参差不齐以及P2P作为网络平台业务遍及全国的特性,仍会增加监管上的难度。对于目前市场上大多数P2P平台不规范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提出有18个月的时间作为P2P平台的转型期。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很多P2P平台表示欢迎,一些平台也已经开始着手进行规范调整。
中介就是中介,不能瞒天过海,更不能越俎代庖。那些打着P2P旗号非法集资或者实施金融诈骗的不法分子,以中介之名行越界之实,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必须引以为戒。监管机构要注意,广大公众也在小心。投资有风险,经营有规矩;再好的收益没有法律的保障,也只能是幻影和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