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的P2P监管意见终于发布了,虽然只是“征求意见”,仍然让行业从业人员一片骚动,互金玛奇朵也不例外,仔细的研究了一遍又一遍条例和细节,给大家分析一下意见给行业以及行业已有平台带来的影响。
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首先发布,而非在“银监会”首先发布,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迹象都表明,P2P的发展受到了高层的关注,尤其是e租宝事件、大大集团事件等年底一系列大雷的爆发,更是让高层首先关注其业务的合法性。
第三条把网贷平台屏蔽在传统金融机构之外,因为其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只能提供信息服务。
并且第三条中明确提出“网贷平台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也就是投资者们,你们如果买了P2P,意味着跟买了股票一样,风险需要自担,别再把它当做固定收益产品,需要自己练就专业眼光。当然,我们始终认为P2P远比股票靠谱。
第四条确定了对P2P平台的各监管主体,他们包括: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第五条中规定,平台“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表明P2P跟担保公司一样开启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将要求很多现有P2P平台都得改名,包括人人贷、积木盒子等。
第九条,关于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履行的业务中,要求将“债务债权信息报送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并登记。
但是“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是什么?目前还不得而知,也许央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在酝酿一个类似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一个机构,并将网贷交易相关的数据由该机构来收集、储存和管理。不过,第六章中提出由银监会来建立“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
第十条规定了网贷平台的禁止性行为,通俗点说,就是网贷平台不能自融,不能归集资金池,不能担保,不能公开推介,不能发放贷款,不能拆分期限,也不能卖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不能虚假宣传,不能做众筹业务,不能给炒股提供资金。
这里面将对配资业务占比比较大的平台如PPmoney等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阻断了积木盒子这样的打算线上打造一站式理财超市的现实探索之路。
同时要求借款人也必须离开进行这些禁止性业务的平台,否则也要追责借款人。
第十六条规定了网贷平台不能有线下业务,线上线下必须分离。而这又将改变一大批大型P2P平台的做法,因为近两年随着宜信等线下平台的业务重心移到网上,恒昌、捷越、信和等都大肆推广线上,同时也有e租宝等这样的平台线上线下双线同时发展的怪物。这类平台由于肯砸广告,又有门店增强信任和扩大用户群体,因此规模普遍都比较大,上百亿的交易规模很正常,而一旦出事,就是e租宝这样的全国性的恶性事件,因此监管部门也是基于风险可控,要求隔离开线上线下的业务和公司主体。
第十八条里,从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对网贷平台再一次提高了门槛。无论是“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还是“具备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都对70%以上的中小平台、区域性平台关在了门外。
第十九条还要求网贷平台为单一项目募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有点画蛇添足,因为超过10个工作日,投资者都不敢投了,网贷平台基本自己都没脸募集了。
第二十八条,要求网贷平台还是需要选择银行来做资金存管,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等的生意将日趋冷清!也是,这些拿着支付牌照、躺着赚钱的机构也赚够了。
第五章要求对网贷平台团队、经营、业务、财务等进行全方位“信息披露”,这些将加大中小平台的见光死,同时由于网贷平台都将显著公告其相关信息,因此依赖纯粹数据对接产生价值的一些网贷第三方门户将会死翘翘。
综合起来,政府监管意见一出,90%的P2P平台得整改,行业即将变天,将会主动淘汰很多中小平台,从而整个行业变低调,变规范,并变死气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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