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7月底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在历时数年,几易其稿之后,终于正式面世。
12月28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相对于7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版本,《办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大变动: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扩充为三类;二是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
该《办法》发布后,支付宝、腾讯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回应。
支付宝回应: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今日正式发布:鼓励电商发展
央行今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针对个人卖家这一特殊群体,《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卖家账户可以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个人账户的余额付款额度限制。同时,个人消费者的单日累计余额支付限额,可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这也表明,在制定管理办法时,央行充分考虑了电商行业的现状与未来空间,给予足够空间鼓励电商行业发展。
网银与快捷支付不受限制对用户体验影响有限
从动议到起草再到正式颁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经历了前后经历了两三年的时间,期间业界的讨论也颇多。今年7月31日,央行公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进行网络公示。而今日,央行正式下发了管理办法,意味着我国关于网络支付的规范最终落定。这一《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对比7月底的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扩充到三类;二是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针对网络支付的额度限制仅限于账户余额,银行卡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同时,“蚂蚁花呗”一类的无忧支付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约束。比如,在双11这样的特殊节点,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可以用快捷支付或蚂蚁花呗进行付款,不会影响购物体验。这也意味着,用户在使用网络支付进行日常消费时,其使用体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央行也透露,根据代表性支付机构所提供的交易数据,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累计5000元以下的个人客户数量占80.13%,日累计限额管理措施可以满足绝大部分客户的实际需求。
个人卖家不受每年20万限额约束鼓励电子商务发展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电商行业的发展,我国个人卖家群体迅速壮大。而个人卖家在使用网络支付账户时,其交易额度也明显高于一般个人用户。而针对个人卖家这一网络支付的特殊使用群体,《管理办法》也给予了相当大的空间。
具体来说,《管理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管理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而针对个人消费者,管理办法规定,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则II类、III类账户的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由原来的5000元上调为1万元。对于用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不属于《办法》规范范畴,不受限额约束。对于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的支付机构,快捷支付的交易验证方式可以由银行与支付机构自行约定。这能使得消费者使用快捷支付时有更流畅的体验。
支付宝表态: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对于《管理办法》的发布,支付宝方面表示,本次《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对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将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在《办法》中,央行还首次明确了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的新思路,鼓励行业中合规经营、有充分风险管控能力的企业更好地开展服务和创新,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支付宝还表示,将秉承一贯的“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激活金融、服务实体”的原则,不断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严格遵守新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为小微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提供更多小确幸的服务,也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供给侧改革,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贡献更多更好的价值。
腾讯回应:感谢央行的“新年礼物”
腾讯公司非常重视移动支付业务,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多次提及已将移动支付业务上升至公司战略高度。
腾讯非常关注央行最新推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学习消化这一新规。和上周出炉的、同样表明央行创新和开放态度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一样,两者均为央行给互联网金融业2016年的“新年礼物”。
腾讯公司注意到央行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恪守金融监管义务,为防范降低风险、杜绝各类金融案件所做的努力,我们感受到一个既开放又审慎的监管部门在严防风险前提下的创新态度。腾讯公司一直对金融有一颗非常敬畏的心,认为这是一个专业度非常高的行业,它最核心的竞争力应该包括对风险的控制能力。
因此,腾讯公司高度认同央行一直以来为坚持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所做出的努力,这些努力在本次管理办法中有重要体现。这对于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遏制贪污腐败将发挥积极作用,对构建良好的支付结算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国家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在原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充分征询业界及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出了积极调整。腾讯公司非常欣赏央行尊重行业意见,关注用户便捷体验和行业创新的态度。其中非常重要的调整之一是管理办法中提出对支付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评分高、且支付账户实名率落实好的支付机构,执行较为宽松的监管政策,给予监管弹性和灵活性。另一个调整是管理办法增加了I类账户,用于小额的消费和转账,让支付机构可以向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支付服务。
按照央行一直以来的“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原则,腾讯公司也在积极研发新技术以及探索新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可行性,尤其是在为金融领域提供更多核验身份信息的渠道方面。与此同时,腾讯也建议央行是否可以考虑将指纹验证纳入到高级别验证渠道中,此外,是否可以初步尝试依托于社交关系链完成实名验证的新模式。腾讯希望与业界、监管部门一同探索更具技术前瞻性的创新模式。
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在央行及各监管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监管下,第三方支付行业在过去十年间获得了井喷似的增长。腾讯公司目前微信支付和QQ钱包两大产品的绑卡用户总数已超过两亿,移动支付的量级还在持续增长。风险可控、日趋成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创新经济以及拉动内需将起到积极作用。
我们有理由相信,监管的进步和实践的创新,以及两者的互信合作将更好地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腾讯将积极拥抱监管,遵守央行法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快捷、便利的支付金融服务,为第三方支付乃至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标杆,推动普惠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