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敞开大门引“活水” 面临水土不服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5-31 09:19:20

市场化改革路径渐明

如果说2001至2017年保险业对外开放,外资保险公司对中国现代保险业制度的发展和转变提供巨大动力,那么2018年我国加大保险业对外开放、一项接一项的新举措则意味着中国保险业将走向质的飞跃,促使国内保险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立新业务增长点,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

保险业开放政策落地不久,外资险企动作频频,韦莱保险经纪获批扩大经营范围,工银安盛资管公司获批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富卫人寿保险(百慕大)公司等向银保监会提交了筹建富卫人寿保险公司的申请材料,德国安联保险集团总部决定在上海独资设立安联(中国)保险集团公司,接下来还会有大量保险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

短期看,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不会对国内市场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但随着持股比例要求进一步放松,外资保险公司将更具活力。在更加开放和平等的市场环境下,中外保险主体同台竞技,取长补短。在未来的竞争中,外资公司的本土化速度和中资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成为重要看点。

“外资保险公司不仅提供产品与服务,促进了市场竞争,而且带来了关于保险经营的基本常识以及国外保险经营的惯例,有助于中国保险业形成改革的共识,从而促进我国保险市场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

朱俊生认为,首先,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国际保险市场经营的经验表明,只有具备分立产权的制度基础,险企才能够具有内生的自我约束机制。因此,开放有助于中国保险业重视产权制度改革,并为改革路径的选择提供参考。只有建立分立的产权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市场主体追求短期收益的机会主义行为。

其次,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发挥保险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仅可以促进保险业发展,而且可以推动形成多中心的社会治理结构。要借助于开放推动改革,进一步发挥保险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救灾体系中的作用,扩大市场范围,形成符合市场逻辑的分工,可以为市场主体各种形式的“专业化经营”的涌现奠定基础。

不过,业内人士预计,保险业开放提速,短期内难改行业竞争格局。一是持股比例加速放开,设立成本显著降低。二是业务松绑,但短期受限于机构和人员扩充。将开放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公估业务,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将提振外资进入,但保险业务的开展难以在短期内见成效,并且在分支机构的开设方面,外资保险公司的审批流程较长,难以迅速扩大市场份额。三是保险业开放政策实施较早,内资与外资长期保持行业竞争格局,且保险领域开放程度较高,预计行业竞争格局受对外开放影响较小。在完全放开前,外资寿险公司仍受51%持股比例限制,且整体市场份额占比较低。

推动保险业全面开放,对防控风险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的市场环境和监管体系,与发达国家仍存差距。“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环境中,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是两大主线。监管部门要推进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确保监管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这是一个宏大课题,需要持续深入地探索和努力。”

朱俊生认为,保险业开放并不必然带来风险增加。特别是一些在全球很多市场经营的外资保险机构,某种程度上可以实现风险在全球范围内分散,可以增强经营的稳定性。同时,不能静态地看待开放所带来的外部风险和不确定性。开放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但不开放不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竞争,不利于推动保险市场深层次改革,风险其实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