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新意频现 退市制度仍需完善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5-29 09:25:41

编者按:

退市成为资本市场舆论关注焦点,A股今年第三只退市股诞生!继*ST吉恩、*ST昆机日前被上交所宣布退市以后,深交所28日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决定。这是今年深市首只被强制终止上市的股票,也是A股首只暂停上市后仅触及“非标”条件而退市的股票。“*ST烯碳的退市对于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完善市场机制意义重大,这里面中介机构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深圳一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监管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其中就包括强化对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各环节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这也导致今年中介机构出具‘非标’意见多于往年。”

多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当前退市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在这一进程中呈现出“谋全局、立法治、知细处、确主体和稳市场”的新态势。同时,当前退市制度在针对欺诈发行、财务舞弊、管理层及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此外,在推进退市常态化过程中,必须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合理的赔偿机制和司法救济、争议解决措施。

退市改革呈现新态势

太平洋证券总裁助理、研究院院长魏涛认为,退市制度从2014年发布到2018年修改完善,与以往相比最大变化在于制度的改革充分考虑了市场承受力,同时注意逐步施行,减轻对市场的冲击。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此轮退市制度呈现新态势:一是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加强了对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的完善;二是强化了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加大了强制退市的执行力度;三是制定更具有市场化和操作性的强制退市规则,建立了较明确的退市指标体系,对强制退市做出了更加细致、更具操作性的安排,以解决长期以来困扰资本市场的“退市难”问题;四是从源头上形成优胜劣汰的上市公司制度,为注册制实施完善制度建设。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认为,中国证券市场众多问题的核心是违法违规成本偏低,必需“立法治”。这次修订重点关注和严厉打击上市公司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等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违规之辈,方能够有效推动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同时,“魔鬼在细节之中”,只有“知细处”,才能制订能够有效落实的规则,这次修订重视细节,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判断标准、决定主体、实施程序以及相关配套机制做了具体规定。

田利辉强调,当前退市制度改革明确了主体责任,要求沪深两大交易所切实担负起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策任务。由于这次退市制度的推进能够事先与市场沟通,事中能够公开公平,同时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也日渐成熟,认同上市公司务必遵纪守法的理念,故而市场能够“识大体”,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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