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广:政府引导普惠金融应先想好“退出机制”

来源:财新网
2017-09-25 10:57:48

贝多广:政府引导普惠金融应先想好“退出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财新会议供图

【财新网】(记者彭骎骎)普惠金融是今年的热词。自从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下称《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加速了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然而,政府在普惠金融发展中如何做到既鼓励商业机构参与,又不影响商业可持续性?边界在哪里?

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认为,政府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应该起到引导作用,且设计规划之前要想好“退出机制”。

“最怕的是最后没有形成市场自身发展的机制,这个是最致命的。政府应该搭平台,让机构来做,而政府最后应该‘退出’。”贝多广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指出:“(政府在)建立机制的时候,就要想着退出之路,而不能让机构依赖政府。这就是战略发挥作用的时候。”

政府应该做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普惠金融发展要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各级政府也纷纷响应,推出各类“引导基金”或“担保基金”,以期通过增加政府担保,为金融机构承担一部分风险,从而提高机构的参与积极性。

贝多广认为,在推动普惠金融的早期,政府参与多一些并无问题。“不可否认,政府对普惠金融做了很多事。早期,政府建一个基金推动,有利于中小企业去做,我也不觉得是多大问题;但是,制定发展战略一定要清醒,这个基金应该是引导性的,这是最主要的。”

他同时指出,政府的引导作用毋庸置疑,但也需要警惕基层为了达到指标,而造成新的不公平和可能产生的寻租行为。另外,也要注意实际操作中可能产生的隐性成本,“我到农村去发现,就是村支书、村委会在帮信用社做事,但他们没有额外的报酬。另外,政府也派很多公务员下乡扶贫。这些都是成本,而且成本不低,但是并没有计算在内。”

而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职责在哪里?贝多广认为,政府最应该做的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即创造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这里面包括征信体系、担保体系的建设,法律制度的完善,企业入场和出场的工商管理体制的规范,甚至破产制度的完善。“我们为什么有这么多机构跑路,因为没有好的破产保护机制,这也会制约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外部性的基础设施才是主要靠政府去做的,不能本末倒置。”贝多广表示。

银行面临挑战

除了从国家层面制定宏观的《发展规划》,有关监管部门也明确要求今年大型国有银行要设立独立的“普惠金融事业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截至目前,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已经按照要求,从总行层面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然而,大型商业银行主要是服务大型企业,而普惠金融领域有风险大、成本高、规模小等特点,两者之间是否能找到契合点十分关键。

贝多广认为,普惠金融对于大型商业银行而言“挑战蛮大的”。“首先要肯定,这是好事。让主要金融机构能参与普惠金融,能对服务更多人群有帮助,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对于大型银行来说,最大的挑战是如何跟原有商业模式结合。普惠金融不是一锤子买卖、献爱心,如果这个金融机构本来的定位就是大企业、‘精品店’,你让它现在做普惠金融,可能就强人所难。”

商业银行天生有避险的属性。“我们常说银行‘晴天送伞,雨天收伞’,这个不是银行道德的问题,而是由其商业模式决定的。”中小微企业本身不确定性较大。“最新研究显示中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5年,你让银行给他贷款,银行怎么承担风险?银行的原有商业模式不适合这一套。”

除此之外,贝多广认为,除了在供给端制定任务、想方设法提高机构积极性,政府也需要在需求端下功夫,了解普惠金融服务对象——“长尾人群”的真实金融需求是什么。“我们都说融资难融资贵,到底贵在哪里难在哪里?乡村的金融需求到底在哪里?政府引导监管需要数据指标的支持,这些也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之一。”

据财新记者之前了解,目前已经由央行消费者保护局牵头,在制定国家层面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参考世界银行findex统计方法,结合中国特色设立。目前,已经建立了统计制度,还在收集数据阶段。

“这一年,我们发现普惠金融概念的普及地前所未有。”他表示,普惠金融不是“普惠银行”,涉及到资本市场的方方面面,“我们应该让更多资本介入这个领域,把资本市场的产品嫁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