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切实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实施近20年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司法解释迎来“大修”。《规定》此次对民事责任制度的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强化了资本市场制度供给,畅通了投资者的权利救济渠道,健全了中国特色证券司法体制。

最高法新规切实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网    2022-01-24 09:53
来源: 人民网
2022-01-24 09:53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实施近20年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司法解释迎来“大修”。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以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活动。

《规定》在整合原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15条重要内容,重点围绕取消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后,人民法院受理与审理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细化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过错、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和损失计算、诉讼时效等问题。《规定》还明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交易对手方财务造假、上市公司业务相关方帮助进行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相关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剑指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顽瘴痼疾。

证券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相关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是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典型形式,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证券虚假陈述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是投资者权利救济的主要途径。《规定》此次对民事责任制度的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强化了资本市场制度供给,畅通了投资者的权利救济渠道,健全了中国特色证券司法体制。

【责任编辑:曹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