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9月15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相关负责人就2020年度企业债券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持续深入推进信用评价工作。其中包括,结合注册制改革,加强企业债券信用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大对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环节日常信用行为数据的收集力度,及时将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日常信用行为反映到年度评价结果中。
具体而言,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持续深入推进信用评价工作。结合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所呈现的新特征、新变化,充分考量中介机构及相关企业债券对“十四五”时期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的支持力度,全面考察中介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工作质量,持续完善信用评价的指标设计和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适用性。加强日常信用行为数据收集。结合注册制改革,加强企业债券信用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大对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环节日常信用行为数据的收集力度,及时将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日常信用行为反映到年度评价结果中。
上述负责人介绍,2020年度受评主承销商合计84家,其中25家A类主承销商平均得分90.45分,46家B类主承销商平均得分83.77分,13家C类主承销商平均得分71.74分。总体来看,参评机构的信用评价得分在逐年上升。
(刘丽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