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又迎来新举措!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要求加大财税等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汇集各方力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中央财政对长江经济带支持力度不断提升。2018至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11.8%;今年以来已安排3.2万亿元。中央财政特别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资金投入:2018至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长江经济带省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1321亿元,增强相关地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累计下达长江经济带省份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04亿元;累计拨付资金92亿元,将21个城市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政策支持范围;累计下达长江经济带省份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1203亿元,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等生态保护工作;累计下达资金183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快补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短板。一系列举措使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长江流域的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此次《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出台,将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再添“绿”。《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二是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三是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四是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五是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
同时,财政部将从加快开放平台建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两方面支持长江经济带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在加快开放平台建设方面,将积极支持9个沿江省市落实好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的试点任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采取新的开放举措、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沿江各类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支持重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合作区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沿江省市设立综合保税区和边境旅游合作区。
在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方面,将鼓励有条件的贸易产业集群、聚集区完善各类配套服务,财政部门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沿江省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发挥好现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作用,解决长江航线长、江海中转耗时久等制约沿江货物出口退税速度的问题。(记者 汪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