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下达3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奖励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国家发改委6月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将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奖励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以投资补助方式切块下达,对符合条件的江西、湖南、贵州、广西、山东、云南、安徽、江苏、黑龙江、新疆等10个省份进行奖励。

发改委下达3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奖励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1-06-0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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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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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6月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将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奖励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以投资补助方式切块下达,对符合条件的江西、湖南、贵州、广西、山东、云南、安徽、江苏、黑龙江、新疆等10个省份进行奖励。

国家发改委称,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规定时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重点支持项目排水防涝设施内容,要统筹考虑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以及充电桩等民生设施,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同时,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重点安排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群众使用的项目;对审计、督查发现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县,要减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国家发改委指出,在收文后3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上报备案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相应分解至具体项目。其中,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超过本次下达额度的三分之一。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安排方式,已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在分解投资计划时,要向获得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激励的市县倾斜;要加大对“三区三州”和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倾斜支持力度;要对地震易发区加大支持。

(刘丽靓)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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