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四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1-05-12 07:48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21-05-12 07:48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近期,财政部部长刘昆两次在媒体发文提及房地产税。5月6日,刘昆发文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去年12月23日,刘昆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财税专家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完成18个税种中11个税种的立法。未来,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房地产税等7个税种都会择机由相关规定上升为法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的推出更多是时机问题,要考虑会否影响房地产市场、影响经济发展,进行充分论证。另外,房地产税目前还存在征税范围、税率设计、理顺与相关税费关系、征税主体等方面需要考虑的问题。

“房地产税作为长效机制的一部分,一直在不断推进。”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座谈会具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进一步提示大家要关注房地产税。

(彭扬)

【责任编辑:曹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