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提高中央企业资产证券化率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3月23日公布的2021年工作安排提出,持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指导督促有关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指导督促鞍钢、中国一重等5家企业深化综合改革试点。

国资委:提高中央企业资产证券化率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1-03-24 06:4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21-03-24 06:4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3月23日公布的2021年工作安排提出,持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稳妥推进央企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研究制定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操作性文件,细化操作流程,稳慎推动实施。指导中央企业推进改制上市工作,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工作安排提出,扎实推动布局结构调整优化。一是稳步推进化工、钢铁、信息等领域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指导企业聚焦国家战略积极稳妥开展并购工作。二是适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做好油气管网资产重组收尾,做好新中央企业划转接收等工作。三是支持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培育竞争力强的医疗健康集团。深化中央企业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一是研究制订《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导11户中央企业深化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扎实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研究完善中央企业对标指标体系,选树一批优秀管理标杆,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促进重点领域管理提升。三是深化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加强总结评估,组织开展“回头看”。四是健全中央企业压减工作长效机制,提升采购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参股经营投资管理。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一是聚焦深化授权经营、深化治理提升、深化机制创新和深化结构调整等重点任务,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制定改革要点和具体措施等方式,指导和督促投资公司加大改革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交流机制,及时总结评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三是落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权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工作安排要求,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做好“三供一业”、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收尾工作。二是适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改革成果。三是研究制订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四是协调推动在京中央企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稳妥有序组织实施。

推进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指导督促有关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二是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经验做法。三是推动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等重点项目落地,开展东北地区国有企业专题培训。四是开展央地企业“一对一”交流协作,增强央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有效协同。五是指导督促鞍钢、中国一重等5家企业深化综合改革试点。

(刘丽靓)

【责任编辑:曹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