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文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网站12月30日消息,为促进年金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年金基金资产保值增值,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

人社部发文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20-12-30 21:09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证网讯(记者 王舒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网站12月30日消息,为促进年金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年金基金资产保值增值,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投资范围新增优先股、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永续债、国债期货等金融产品和工具。

通知明确,所称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建立的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

通知规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和香港市场投资。境内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债券回购、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养老金产品。香港市场投资指年金基金通过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

此外,通知提高了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明确年金基金财产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40%,投资比例上限提高了10个百分点。

通知强调,年金基金投资应当按照穿透式管理要求,明确约定投资的底层资产符合年金基金投资范围,不得多层嵌套。其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基金可不受本限制。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同时废止。

(王舒嫄)

【责任编辑:刁云娇】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