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标准从优路径从速

12月14日,沪深两市就退市新规发布征求意见稿。新规下各项财务类指标都是交叉适用的,交叉适用指标将带来多项排列组合,退市路径更多,对空壳僵尸企业的打击面会更广。

退市新规标准从优路径从速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12-16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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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沪深两市就退市新规发布征求意见稿。专家认为,此轮改革的核心亮点,在于不再采用原来单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代之以“净利润+营业收入”的组合财务指标,这与新证券法发行股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有关要求高度契合。总体而言,退市新规标准更合理,退市节奏更快。从15日市场表现看,新规威慑力显现,*ST板块情绪萎靡,个股跌多涨少。

丰富退市路径

对于采用组合财务指标的初衷,交易所表示,随着注册制理念不断深入,盈利已经不是衡量公司价值的唯一标准。本次改革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增组合类财务指标,通过多维刻画,将主营业务持续亏损且收入规模不足1亿元的公司识别出来。同时,明确净利润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少数上市公司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规避退市的问题。本次改革后,那些长期没有主业、持续依靠政府补贴或出售资产保壳的公司将面临股票退市风险。而主业正常但尚未开始盈利的科技企业,或因行业周期原因暂时亏损的企业则获得发展空间。

专家认为,引入组合指标,从持续经营能力判断公司是否应当退市也更贴近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如在美国上市的亚马逊,自创立起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即便在1997年上市后,也常年处于亏损或接近亏损状态,但其股价居高不下,市值一路增长。这是因为亚马逊没有把收入转化成利润,而是用来投资未来、投资先进科技。如果因单一的净利润指标,判定这样的企业退市,显然会“错杀”好公司。

而且,新规下各项财务类指标都是交叉适用的,交叉适用指标将带来多项排列组合,退市路径更多,对空壳僵尸企业的打击面会更广。

优化退市效率

上述专家表示,此次退市新规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既体现了新证券法精神,也延续了科创板、创业板的改革思路。

由于新旧规衔接,新规生效前的*ST公司将“转换赛道”,如果其2020年年报触及新规下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进入新规下的退市路径;如果其2020年年报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指标但触及原有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将被ST,后续根据其2021年年报披露情况判断公司股票交易状态。

专家称,上述过渡期安排是因为退市标准发生改变,这既符合退市制度改革大方向,也是对全市场统一标准的公平处理方式。在本次过渡期安排下,由于新规退市流程缩短至2年,导致*ST公司预计的退市周期与实施暂停上市一样,并无放松,但由于进入新规退市轨道,其适用的标准更加合理。

在新规下2年退市周期内,投资者可以自由交易股票,而不会像此前不能交易暂停上市股票。这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体现了改革的市场化导向。“总的看来,退市新规标准更加合理,退市节奏更快,对现有*ST企业的退市标准并未放松。”上述专家说。

新规的威慑力可以通过*ST和ST股票的市场表现窥见一二。Wind数据显示,截至15日收盘,沪深两市*ST和ST股票迎来大面积跌停,*ST板块内139只个股中有87只下跌,占比近63%。ST概念指数下跌1.47%,两市逾40只戴帽个股跌停。

以公开披露的三季度数据测算,沪深两市中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少于1亿元或净资产为负的公司共有130余家,这些公司股票在退市新规下可能被实施*ST。

(黄灵灵)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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