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建议出台“大数据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建议,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培育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出台“大数据法”。积极承接金融机构总部、数据中心等进驻雄安新区,发挥集聚效应,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增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建议出台“大数据法”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05-21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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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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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建议,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培育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出台“大数据法”。

陈建华提出,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金融大数据的技术创新高地、产业集聚高地、人才汇集高地、标准形成高地、金融治理和监管创新试验区,使之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中心。综合运用先进大数据理念与技术,搭建架构合理、面向应用、灵活高效,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大数据平台。

陈建华认为,应构建金融大数据中心发展机制。统一数据标准,提高数据的标准化与可交换性。加强源数据管理,避免数据缺失和重复采集。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数据主体隐私权。同时,突破数据源界限,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协调机制。支持金融大数据资产交易,建立统一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资产定价规则,以市场化效益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数据的开放共享。此外,要培育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发展大数据存储备份、认证评估等配套公共服务。积极承接金融机构总部、数据中心等进驻雄安新区,发挥集聚效应,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增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在陈建华看来,推进金融大数据中心技术应用,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国家金融数据模型,实现金融数据互融互通。加强区块链基础技术、量子保密通信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研究。

陈建华建议出台大数据相关法律政策。从立法层面出台“大数据法”,对不同类型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使用、共享等各个环节制定专业清晰的法律法规,维护全链条数据权益,确保大数据安全可靠,保证大数据应用生态良好,发挥大数据最大作用和价值,体现国家治理的法治精神。

(彭扬 赵白执南)

【责任编辑:吴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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