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 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投资法规执法检查 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旨在依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投资法规,依法提升投资治理能力,强化“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地,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投资信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有效应对当前投资运行下行压力,推动经济和投资高质量发展。
投资环境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投资依然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民生、扩大就业、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托底作用。近年来,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中央把包括“稳投资”在内的“六稳”工作作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举措,指出我国现阶段投资需求潜力仍然巨大,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要“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指出要完善和强化“六稳”举措,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强化民生导向,推动消费稳定增长,切实增加有效投资,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潜力。这为以“稳投资”作为“稳增长”抓手,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投资环境和投资效率还有待完善。
一是投资审批环节效率有待提升。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投资审批环节既存在诸如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要件等做法,也有诸如标准不齐、门槛不一和规则僵化等问题,甚至在审批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强行收费和推介服务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投资政策不衔接,政策执行不到位。目前,投资政策中存在着重规划、轻落实,重招商、轻衔接等问题。行业准入存在“玻璃门”和“隐性门槛”等潜规则,招商引资存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不协调矛盾,以及投资项目落地与建设要求不衔接等弊病。
三是投资项目难落地,建设条件存“堵点”。近年来,有些地方投资项目发展建设规划与投资政策不衔接,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项目建设会商协调机制薄弱,政府投资资金拨付不到位,前期论证不充分和脱离实际等问题导致投资项目落地困难,投资建设条件不足。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稳增长”关键在投资,提升投资重在调结构。当前要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此,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现行投资审批事项相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对省、市、县三级投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尽快确定国家和省两级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同时,严格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管理,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出台省级配套制度,建立项目储备机制,规范项目决策程序,以促进投资质量提升和投资结构优化。
一是着眼于提升投资项目质量,增大优质投资项目储备力度。投资质量和投资项目储备水平决定了经济发展的后劲是否有力,这是“稳增长”和“稳投资”关键所在。要严格依照各项投资法规,制定出台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投资计划,储备筹划辐射性和带动性强的优质投资项目,推动项目储备不足的地区加快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例如,在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把基础设施投资额、实施项目数调增的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并督促推进目标任务实现。同时,研究提出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拟部分列入“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开工,提早形成投资量。
二是着眼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投资项目实施环境。深化投融资改革,优化投资营商环境,这是“稳投资”重要抓手。推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咨询改革,推动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强化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例如,可争取在近期部分重大和优质项目获批或取得实质性进展,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做好和督促解决重大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征地拆迁、施工干扰等问题,促进施工面展开和投资量完成。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督导各地尽快因地制宜地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出台相应配套管理办法和配套方案。进一步取消和下放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建立简政放权、系统互动、项目提速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项目联合审批现场协调对接活动。
三是着眼于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激发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有效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导向作用,持续鼓励和激发民间投资,这是“稳增长”和“稳投资”的当务之急。各级投资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整合优化财政预算内资金投向,改进资金安排方式和管理措施,促进稳投资、优结构。同时,以点带面,持续鼓励和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帮助解决民间投资项目融资困难,做好民间投资与金融部门的融资需求对接服务,支持各类股权投资企业探索拓展为重点项目筹资的渠道和办法,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项目和企业通过发债筹措建设资金。当前,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超过半数,这是“稳投资”“稳增长”和“调结构”重中之重。为此,可围绕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投资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强化金融服务等方面细化完善配套政策。同时,优化投资环境,提供精准服务,破除不合理门槛,切实解决民间投资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投资。
四是着眼于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完善投资运行的评价考核。目前,有些地方依然存在片面追求投资规模的问题,对投资结构的优化和提升质量效益缺乏足够重视,这种理念和做法已无法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也是制定相应经济、投资和社会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根本要求。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稳投资”,并不是要走过度依赖投资的老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探索建立投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和真实地评估投资项目运行绩效,以及投资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外部性效果,从而引导投资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上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外部环境做出科学判定,认为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做好“稳投资”工作,对于稳定经济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重要作用、提升长期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做好“稳投资”各项工作,加强精准调控,聚焦发展短板,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高质量投资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