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有望增量扩面提质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应是通过市场手段,提升债转股的吸引力,以及补充相应机构的资本金。下半年值得期待的措施包括:IPO、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等政策可能继续调整;为了支持商业银行参与债转股,央行可能定向降准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等。

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有望增量扩面提质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9-07-30 07:01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9-07-30 07:0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国家发改委7月29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的21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提出要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综合运用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大力发展股权融资等各类降杠杆措施,并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多措并举解决资本占用问题

《要点》提出,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9月底前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年底前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要点》明确,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用所属具有股权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同一金融控股集团的现有股权投资机构或拟开展合作的具有股权投资功能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此外,加强对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考核。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调动全行资源用好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鼓励外资依法合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2019年底前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问题。此外,2019年底前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推动具备条件的各类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转股资产交易,尽快选择若干家交易场所开展相对集中交易试点。

联讯证券高级宏观研究员张德礼预计,下半年相关资管产品的发行力度会加大,政策层面上也会相应支持。具体认购情况,要视相关产品的预期收益情况、认购门槛、退出机制等而定。需在产品设计上下功夫,以吸引投资人参与。未来机构投资者尤其是负债期限比较长的投资者,可能是债转股的主要资金来源。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资本占用是银行债转股面临的难题。实施机构持股需纳入并表范围,这给银行带来很大的资本压力。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并多措并举支持其补充资本,有助于化解银行在债转股中面临的资本压力,进而更好地调动银行积极性。

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

《要点》提出,鼓励对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对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经营运转正常的高杠杆优质企业或企业集团内优质子公司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增强优质企业资本实力,降低债务风险,提高抗冲击能力。支持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和支持实施机构对符合政策和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降低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力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鼓励依法合规以优先股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扩大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债转优先股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定价市场化水平。

董希淼认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关键是放宽社会资本参与的准入,并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应是通过市场手段,提升债转股的吸引力,以及补充相应机构的资本金。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债转股强调优先支持高杠杆优势企业、优质资产实施债转股,并且鼓励探索实施债转优先股,这既有助于保障债转股后原债权方的收益,也有助于保护债转股实施主体公司原股东的投票权不会因为债转股而稀释,不会弱化或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要点》明确,要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完善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促进社会储蓄转化为股权投资,拓宽企业资本补充渠道;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丰富股权融资市场投资者群体。

潘向东认为,为了增强直接融资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应通过多种措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障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下半年值得期待的措施包括:IPO、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等政策可能继续调整;为了支持商业银行参与债转股,央行可能定向降准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等。

(刘丽靓 欧阳剑环)

【责任编辑:曹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