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可转债网下申购账户和资金监管要求

3月25日,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指出,为公平对待网上网下投资者,同一网下投资者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可转债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证监会明确可转债网下申购账户和资金监管要求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9-03-26 07:24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3月25日,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指出,为公平对待网上网下投资者,同一网下投资者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可转债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管理多个证券投资产品的,每个产品可视作一个配售对象。其他投资者,每个投资者视作一个配售对象。

对于网下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申购金额的监管要求,监管问答明确,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参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规范公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不得超资产规模开展新股申购等相关规定和监管原则,网下投资者申购可转债时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资产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下发行时,应出具申购量不超资产规模的承诺。承销商对申购金额应保持必要关注,并有权认定超资产规模的申购为无效申购。监管部门可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监管措施。

(徐昭 昝秀丽)

【责任编辑:曹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