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鼓励和市场主体自觉的共同推动下,2018年共有797家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达517亿元,较上一年增加570%,是2015年至2017年三年回购总额的2.3倍。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实施回购细则,为回购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依据。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政策制度更加明晰,回购行为有望增加并逐步成为维护A股市场稳定,提升投资回报的重要途径。同时,监管部门对于“忽悠式”回购、利用回购制度套利等问题高度关注。市场人士指出,A股上市公司回购目的以及回购方式等与海外市场有较大不同,投资者需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忽悠式”回购保持警惕。
回购氛围渐入佳境
在监管政策日趋完善和A股估值整体走低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积极回购的氛围渐入佳境。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数量大幅增加,特别是许多白马龙头股大规模回购,对市场信心起到了很大的提升作用,值得其他上市公司效仿。”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在成熟的资本市场,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回馈股东的一个重要方式。
杨德龙表示,相比普通投资者,产业资本对于上市公司的了解比普通投资者更为深刻,通过回购可以向市场彰显上市公司对于当前股价的信心,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
就美国经验来看,企业回购是美国股市上涨的动力之一,近几年企业回购达年均万亿美元级规模。融资成本低、企业现金流充沛、股价有望持续上行等是美股上市公司回购热的关键支撑要素。2018年一季度,美股上市公司回购规模跃升至1727亿美元,原因在于2017年底的税改计划使得企业回购有了大规模增量资金。不仅科技公司进行回购,包括富国银行、摩根大通、美国银行等华尔街大行都表示,将至少进行200亿美元的股票回购。
不过,从目前A股上市公司分布的回购方案来看,多数公司是出于被动因素,也就是在股价持续下跌过程中不得已而为之。
“回购政策的完善,一方面对回购行为进行了规范,另一方面也便利回购的实施。”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除了当前市场环境为上市公司回购提供动力外,监管部门顺势而为地进一步完善回购细则也是此轮回购潮的重要原因之一。
多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预计2019年A股回购潮有望进一步升温。一方面,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回购来回馈股东的基调没有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股市震荡调整后,不少上市公司已经具备较大的买入价值。
监管制度渐趋完善
“鼓励回购是大势所趋,未来这方面的政策会保持宽松,但对于‘忽悠式’回购、利用回购制度套利等问题将被监管部门关注。”一家大型券商高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2018年,A股至少有5家上市公司终止回购引起监管关注。例如,某上市公司曾在2018年9月公布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至4.54亿元。然而不到一个月,公司便发布公告称,因继续强行推进回购股份,可能会引起公司相关债权人要求提供额外担保或履行提前清偿债务的义务,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最终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终止回购。
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此前多家公司在回购方案中披露了多个回购用途,需要加强引导和监管,避免随意变更或者终止,以免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回购细则落地之后,增加了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负面清单”。具体包括:一是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二是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出售的,应当在一开始即予以明确并披露,否则不得出售。后续,交易所将在规则执行过程中,对公司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行为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管,发现存在不当行为的,及时纠正。
防止“忽悠式”回购仅仅是监管政策细化的一部分。上述券商高管指出,在回购细则中,对于已回购股份出售制度的完善、强化特殊主体回购期间的减持限制和披露义务、防范借机牟利等都予以了明确,充分体现出政策关心的核心重点是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为上市公司更灵活、便捷实施股份回购“铺路搭桥”,同时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市场约束和监管介入相结合的双重预防机制。
理性看待投资机会
“A股回购常态化时代有望到来,投资者可适时把握其中的机会。”广州司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杰认为,未来A股上市公司回购将呈现更多积极变化,把握“回购行情”进行价值投资,有望成为一条潜在投资主线。
一些市场人士认为,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行为应该理性看待。上述券商人士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回购计划不能简单理解为利好。影响公司回购意愿的因素颇为复杂,投资者除了要应对一些目的不纯的“忽悠式”回购外,还要考虑上市公司的质地和能力。例如,有的公司现金流并不充裕,如果贸然实施大额回购,容易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一些业绩亏损较为严重的上市公司可能通过回购股票并注销来美化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基本面、回购规模以及回购股票用途等多个指标来判断公司回购的‘成色’,再顺势而为把握其中的投资机会。”付立春建议,在参与“回购行情”投资时,应该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全面判断,不能盲目追逐概念。
(孙翔峰 齐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