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技企业更快更便捷向科创板集聚

这个略感料峭的春天,监管让科创板更有温度。日前,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

让科技企业更快更便捷向科创板集聚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20-03-30 07:0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这个略感料峭的春天,监管让科创板更有温度。全球经济体风雨飘摇之际,中国的资本市场正在竭力向实体经济输血,坚定不移地推进深化改革。动员所有力量让资本市场运转实现常态化、通过新技术运用实现企业融资通道的畅通、开辟绿色通道助力特定地区和主体获得资本支持渡过难关。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推进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助力国家科创转型战略的科创板新政应运而生。日前,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

在总结了科创板受理企业一年时间里的实践经验后,监管机构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体系”,这意味着,科创板定位有了更加清晰的原则性要求,也有了更系统的制度保障,从而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更快更便捷向科创板集聚。

“交易所根据规定做了一张表格,照着填就可以了。更方便,更踏实了。”一位刚申报了科创板IPO项目的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说,不用担心企业的“科创属性”被过度争论。

首先,科创属性评价体系更具包容性。证监会发布的评价体系不仅包含3项常规指标,还有5条例外条款。在上交所方面的《暂行规定》也设置了“例外情形”。事实上,这些都是根据当前我国科技产业领跑企业少、跟跑企业多,大型企业少、“小而美”企业多的现实情况预留下的缓冲空间,可以包容更多合适的企业申报科创板。

其次,尊重企业自我评估。《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科创属性暂未达到科创属性指标要求,但短期内能够达标的发行人,如经谨慎客观评估认为自身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可以先行提出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已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中,约有2成企业并未达到常规指标,如安集科技、芯源微等,但其公认的较高科创属性仍获得监管和市场认可。

再次,动态调整评价体系。证监会表示,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是根据现阶段科创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的;上交所也在规定中加入了“暂行”。随着申报渠道的进一步减负高效,将会有更多以评价体系为参考指标的科创企业“精准申报”,也将会给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和动态调整提供高效的参考体系,从而推动评价体系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包容性。

最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应报尽报”,进一步加强科创板集聚效应。科创板目前上市企业已有近百家,其中不乏中微公司、澜起科技等业界龙头,AI巨头之一的寒武纪也已经提交申请。科创板的“集聚效应”和“引领效应”越来越明显。

2020年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推进年,回望当时的改革初心,仍然振聋发聩,充满着前瞻性和战略智慧。“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的地方下大功夫,集合精锐力量,作出战略性安排,尽早取得突破,力争实现我国整体科技水平从跟跑向并行、领跑的战略性转变。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无疑是重大战略部署中打通资本市场通道的关键一环。作为改革试验田,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精神不会动摇;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技术韧性、制造柔性和市场弹性,推动硬科技企业上市、培育潜力企业做大做强的责任感不会动摇。深化科创板注册制试点,继续办好科创板,仍然是资本市场重要改革任务,也是各方共同责任。

(孙翔峰)

【责任编辑:曹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