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熔断机制为啥没引发暴跌?

作者:刘歆宇 来源:山东商报
2016-08-24 14:31:00

商报消息香港版“熔断机制”运作首日,恒生指数不降反升。8月22日,香港恒指收报22997.91点,升逾60点,涨幅为0.26%。

投资者对年初熔断制度下的A股表现应该还记忆犹新。1月4日,熔断制度在A股问世的第一个交易日,上证综指暴跌6.86%,两次触碰熔断开关,大盘提前1个半小时就宣告收市。而在短短3天以后的1月7日,A股在开盘后不足一小时内就触发了7%的熔断阈值,提前收盘。

市场排山倒海的恐慌情绪下,证监会、上证所、深交所、中金所在1月7日晚间联合宣布,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熔断机制。

在A股似乎水土不服的熔断制度,为什么在港股却没有造成市场大幅波动呢?

其实,两个“熔断制度”本身并不完全相同。

据香港交易所公布,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即俗称的“熔断机制”,具体的运作方式是,当所覆盖股份即将成交价超过5分钟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即触发5分钟冷静期,在冷静期内,相关股票只能在指定价格范围内进行交易。

此外,每只个股在早市和午市分别只能最多触发一次冷静期,且冷静期不适用于开始前时段(9:00至9:30)、收市竞价交易时段(16:00至16:00-16:10)、早市及午市交易时段的首15分钟(9:30至9:45以及13:00至13:15)及午市交易时段的最后15分钟(15:45至16:00),以免妨碍价格发现。

与A股熔断制度不同的是,香港的机制针对个股,而内地的机制以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在香港制度覆盖的个股中,仅包括恒生指数及恒生国企指数成分股,规模仅有81只股票。

此前A股的熔断制度规定,沪深300涨跌幅超过5%,不到7%时,暂停交易15分钟;涨跌幅超过7%时,直接暂停交易至收市。但在香港的现行制度下,即使进入冷静期,股票的交易也可以继续进行,只是加上一个限制范围。

需要留意的是,目前港股的交易制度中,并没有个股涨跌停限制,也就是没有A 股的涨跌停板制度,同时,港股交易采取T+0制度,与A股的T+1制度也有不同。

香港交易所市场主管李国强评论称:“市调机制的作用并非限制由基本因素引发的股价波动,市场人士不应将其视为停牌机制,也不应将其与某些市场采用的每日涨跌幅限制混淆。如果股价波动是由基本因素引发,在市调机制的5分钟冷静期过后,该股票交易将恢复正常,不受干预。” 刘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