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范校园网贷行为 贷款需家长书面同意

作者:谷训 来源:新华网
2016-08-16 11:04:01

新华社重庆8月16日专电(记者谷训)重庆市教委、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近日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和高校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其中包括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

负面清单内容还包括不得发放用于学生生活学习必需品以外的贷款或直接向学生提供现金,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不得在校园内开展网贷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在线上开展虚假片面营销宣传活动,误导学生借款行为,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不得有泄露、恶意曝光或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的行为。

分析人士指出,一些网贷平台为迅速扩大规模,对借款人信用审核把关不严,贷款人如果偿还能力不足,可能陷入连环债务,而学生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其贷款行为需要由监护人兜底。

重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贷款是“救急”行为,应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观念,防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