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通银监罚决字〔2016〕1号)

来源:银监会网站
2016-08-12 19:06:19

通辽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银监罚决字〔20161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志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后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0万元

作出 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通辽银监分局

作出 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