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6〕133号)

来源:保监会网站
2016-08-10 16:01:57

闽保监罚〔2016〕133号

当事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产险龙岩中心支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龙腾中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义民

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地产险龙岩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大地产险龙岩中心支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大地产险龙岩中心支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大地产险龙岩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行为。2016年2月至3月期间,该公司虚列业务员激励奖金。

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大地产险龙岩中心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大地产险龙岩中心支公司处以12.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至下列账户,并向我局提供缴纳罚款的划款凭据复印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天福支行

户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账号:35001895200058000888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监管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