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红周刊》记者在《五洲新春毛利率之谜》文章中,曾就五洲新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毛利率展开分析,就其中的诸多不合理现象进行了相应剖析。然而,毛利率问题只不过五洲新春招股书中问题的冰山一角,其中仍有很多疑点待解,如信披的规范性、出口数据的真实性等。
信披合规性成疑
在《五洲新春毛利率之谜》的文章中,记者曾提到,五洲新春原材料采购与直接材料消耗之间存在较大的差额,其中2014年成品轴承的直接材料成本为8825.50万元,而其原材料轴承钢钢棒和轴承钢钢管的采购总额只有1558.48万元,两者相差了7000多万,2015年成品轴承的直接材料成本为11693.84万元,其原材料轴承钢钢棒和轴承钢钢管采购金额也只有1050.86万元,两者之间相差上亿元。造成原材料采购与直接材料成本之间出现如此巨大差距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招股说明书中,五洲新春表示“因成品轴承生产过程中外购套圈、保持架、钢球等半成品金额较大,故成品轴承的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高于套圈成本中直接材料所占的比重。”由此来看,在五洲新春生产的成品轴承中,直接材料成本不仅包含了轴承钢钢棒和轴承钢钢管,同时还应该有外购套圈、保持架、钢球等半成品。
然而从生产流程中可发现,该公司成品轴承所消耗的原材料轴承钢钢棒和轴承钢钢管,应该是生产轴承套圈所消耗的材料,公司将轴承套圈与保持架、钢球等材料再加工为成品轴承,也就是说轴承钢钢棒和轴承钢钢管应该是其成品轴承消耗材料中的一部分。
另外,从五洲新春存货中原材料金额变化看,2014年有大幅的增加,同时存货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到2015年,虽然原材料有所减少,但存货金额依然在增加,从上述数据变化看,可以推断,这两年中该公司生产材料的采购额应该不会低于直接材料成本,否则存货不会持续增加。尤其2014年,从其存货增长情况判断,其生产材料的采购金额应该高于直接成本的。由此推断,上文分析讨论的直接材料成本超出其原材料采购的那部分金额,很可能就是其外购套圈、保持架、钢球等材料的采购金额。
可是一旦前述推断成立,而外购套圈、保持架、钢球等又是其成品轴承的重要部件,同时其所占成品轴承的直接材料成本又远超轴承钢钢棒和轴承钢钢管,那么是不是这些部件也应该作为成品轴承的原材料进行详细披露呢?但让人奇怪的是,五洲新春只将占直接材料一少部分的轴承钢钢棒和轴承钢钢管作为主要材料披露,而对于占直接材料成本主要部分的外购套圈、保持架、钢球等部件的采购数据却只字未提,显然,这样的信息披露是不符合监管要求的。
依照证监会2006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发行人应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对于采购情况,发行人需要披露“报告期内各期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可是这样的规定,五洲新春却悄悄地将“占采购总额的百分比”换成了“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显然这有回避采购数据嫌疑。而自始至终,五洲新春避而不谈这部分为数不少的生产材料的采购情况,实在是让人奇怪?
另外,依照该公司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来看,其前两大供应商为兴澄特钢和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为其特殊轴承钢主要供应商,并不包括外购套圈、保持架、钢球等部件,依据其采购客户名单来看,公司的第三至第五大客户的采购金额却都只有数百万元,对于该公司2015年过亿元外购套圈、保持架、钢球等部件并都是通过小金额向不同公司去采购的做法是否合理和安全,值得商榷。
出口收入数据存在矛盾
五洲新春的主要产品分为轴承套圈和成品轴承,从其销售情况来看,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半以上来自出口收入,其中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出口收入金额分别为5.86亿元、5.94亿元和4.92亿元。从数据变化看,自2015年以来,五洲新春出口收入出现了大幅下滑,相比2014年减少1个多亿,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该公司未来发展状况很可能并未如公司描述的那么乐观。其实,对于此并不是记者最关注的问题,真正的问题还在于其公布的出口收入数据本身具有可疑之处。
在进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分析时,五洲新春曾表示:发行人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为发行人出口轴承套圈相关产品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显然这部分为出口退税为以现金方式流入企业的出口退税部分。此外,从招股说明书来看,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也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为“IPO上市费用”,另外一部分则是“应收出口退税”。由此来看,五洲新春的出口退税应由“应收出口退税”和“收到的税费返还”两部分组成。需要说明的是,既然该公司表示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为增值税出口退税,也就意味着其中应该还有一部分为其他返还,只是金额比较小而已。因此,该公司出口退税合计金额应该不会超过收到的税费返还和应收出口退税金额的合计金额。经测算,该合计金额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为7082.23万元、6808.01万元和5954.62万元。
五洲新春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是轴承套圈和成品轴承,报告期内出口退税率为15%,未发生过变化。由此可以推算出该公司的出口金额在报告期内分别为4.72亿元、4.54亿元和3.97亿元,理论推算出的数据与该公司公布的报告期内5.86亿元、5.94亿元和4.92亿元境外销售额,分别相差了1.14亿元、1.40亿元和0.95亿元,在3年中,公司通过出口退税计得的出口收入比其公布的数据要少近3.5亿元、那么,如此大的差距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如果公司出口退税数据没有问题,那么就可能公司公布的境外销售金额出现问题,而这也意味着公司有虚增营业收入的嫌疑。
员工收入之谜
实际上,除了之前我们分析过的毛利率及采购数据方面的种种不合理情况,以及前面提到的营业收入问题,五洲新春披露的员工收入数据也是谜雾重重。
我们先来看其员工的收入情况,2013年该公司生产人员的年平均收入为40265.19元,而当年生产人员的数量为1760人,由此可知,该公司2013年所有生产人员的收入合计为7086.67万元。理论上该金额应与其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相差不大,然而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该公司当年轴承套圈产品的直接人工为6153.96万元,成品轴承的直接人工则为1817.19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7971.15万元。相比上文理论推算的生产人员总收入要高出880多万元。
当然,五洲新春不可能去虚增自己的成本支出,也不可能故意低报自己员工的人均收入,因此最大的可能就在其披露的生产人员的数量之上,假设其披露的员工总数无误的话,在生产人员数量减少的情况下,意味着其他岗位员工数量就要增加。比如说在研发人员占比的提升上,因为研发人员数量的提升有利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能否成功,而一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每年还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这是所有企业最愿意主动调整的。
从五洲新春披露的员工工资水平来看,该公司研发人员的人均收入在最近两年中低于生产人员,而在之前的两年中还比不上采购销售人员的收入,如果与管理人员收入相比,则更像是“后妈生的”。
研发人员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企业能否改良产品、开发出新产品,与企业的研发能力强弱密切相关,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五洲新春不可能不清楚这一点,否则其高新技术企业的身份那可就真值得怀疑了。另外五洲新春在其招股说明书中也表示,“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研发人员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并制定了“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用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津贴”等一系列鼓励人才引进的激励机制。公司还实行《技术创新奖励实施细则》、“专利申报奖励”等制度,给予进行自主创新和专利申报的开发人员奖励,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
我们知道,相对而言,研发人员所需要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都相对较高,因此,其工资待遇应该相对较高才合理,可是如果像五洲新春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这种收入水平,其研发团队工资水平又能好到哪去呢?而如果在扣除这些各种名目的“津贴”与“奖励”,那研发人员的收入岂不是低到难以想象了?显然对于研发人员来说,这样的薪酬水平,是不可能留得住人才的,但奇怪的是该公司的研发人员却在逐年增加,这岂不是很奇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