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正式废止车用汽油清净剂
等13项地方标准
本报讯 (李梓琴 记者傅江平)继6月份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再次发布了关于废止一批地方性技术规范的通知,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废止车用汽油清净剂等13项特区技术规范。
将正式废止的13项地方标准涉及清净剂、鞋袜、行政事务、中药等类别。分别是SZJG 10-2004车用汽油清净剂及其1号修改单、SZJG 12-2007含清净剂车用汽油、SZJG 13-2007含清净剂车用柴油、SZJG 25-2007车用汽油中特定清净剂添加量判定、SZJG 12-2010含清净剂车用汽油、SZJG 13-2010含清净剂车用柴油、SZJG 40-2011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则、SZJG 14-2005学生饮用奶、SZJG 17-2006中小学学生鞋、SZJG 18-2006中小学学生袜、SZJG 26—2007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编码规则、SZJG 38.1-2011中药饮片与中药方剂编码规则第1部分中药饮片、SZJG 38.2-2011中药饮片与中药方剂编码规则第2部分中药方剂范。
据了解,与此前拟废止的14项地方标准比较,仅有SZJG 25-2007车用汽油中特定清净剂添加量判定该项地方标准未被列入正式废止的地方标准名单中,其他将被正式废止。
从拟整合精简一批地方标准到如今的正式废止过时或不能适应现有产业发展、与现有国家标准相矛盾的技术规范,表明了深圳正在逐渐深化标准工作改革,将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