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之汀)记者8月4日从盐池县公安局获悉,该局森林派出所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并将查获的28箱共56只蒙古野兔放生。
8月2日,盐池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从银川出发,途经盐池县前往山东菏泽的长途客车上有一批野生动物,涉嫌违法贩运野生动物。该局森林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前往车辆必经的王圈梁高速收费站蹲点守候,将涉嫌违法车辆截停后进行了检查,在客车上查获了一批野生动物。
这批野生动物是由窦某收购,利用宁夏银川至山东菏泽的长途客车托运。经技术鉴定,所查获的蒙古野兔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三有”动物。窦某等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8月3日依法将这批野生动物没收并在草原放生,对窦某等涉嫌违法人员依法给予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