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大对电商平台虚假促销处罚力度

来源:人民网
2016-08-05 14:30:21

据报道,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开出多份罚单,其中有两份是针对电商的。当当网因存在各种假促销的价格违法行为,被罚15万元;聚美优品则因未标明原价含义,以及未让消费者享受到应有的优惠,被罚款2万元。

众所周知,每年一些重要的、关键的网购消费节日之前,总有一些电商平台借机先提价再打折,或是发布虚假的促销消息。每年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也都会在这样的时节,收到大量的举报信息。看到电商平台假打折、假促销被处罚的消息之后,许多网友感觉到了秩序的回归,纷纷为北京市发改委的做法点赞。

电商平台与网购产业在近几年取得了飞速发展。多个国内电商巨头,因为疯狂的发展壮大成功跻身世界IT行业大佬行列。每年的“双11”、“双12”和“618”等节日,一些电商平台也都会创造新的销售纪录。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竞争及企业竞争策略分析报告》显示:近几年的电子商务发展速度均超过了20%,还有年份甚至接近30%。去年“双11”,阿里巴巴全天交易额突破912.17亿元;2014年,天猫“双11”活动总成交额为571亿元。

销售记录一次又一次被刷新,自然是经济发展利好,但也说明我国电商业务本身是野蛮生长与管理无序的状态,至少快速扩张的产业规模,给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监督执法层面的工作力度,构成了很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各地政府都在大力推动“互联网+”与电商业务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监管还同样会被质疑为设置门槛和阻力。

但是,无论哪行哪业,其发展从来都不应该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立场上去做工作,电商平台销售中的一些乱象就必须得到规范或规避,立法工作、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也就必须要跟上时代步伐。否则,一个无序、野蛮的市场发展壮大之后,看似解决了就业、发展等问题,实则会让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严重受损。

具体说到假打折、假促销等行为,国家发展委和反垄断局去年“双11”前,实际上已经给各电商平台打了预防针,公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督促、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提醒书》要求,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

政府部门的《提醒书》,加之现在的处罚,就像是“先礼后兵”。如果电商平台在得到提醒之后仍然不进行规范管理,则就是明显的罔顾国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北京市发改委对当当网和聚美优品进行处罚,合理合法。

规范电商管理与促进电商发展,从来都不是矛盾的。各地发改部门、物价部门、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辖区内注册的电商平台加强规范管理。更要清楚,当下许多互联网巨头在重要节日之前进行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的现象还有许多,尤其是在一些电商平台中的自营商铺,这种现象还非常严重,对此,相关部门仍然需要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