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套路!“微鼠宝”网站非法集资7.7亿元被端

作者:吴铭 陈杰生 连楷 来源:光明网
2016-08-05 17:05:21

都是套路!“微鼠宝”网站非法集资7.7亿元被端

  微鼠宝

山东蓬莱火锅店老板裴某影说,今年5月15日她在广州微鼠宝公司网站注册成为会员,投资6000元购买理财产品,每天登录网站“签到”即可得100元钱。

一个星期后,“签到”登录网站关闭,她汇款所至的公司老板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被警方查封。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其实,裴某影是在朋友吴某秀的推荐下购买该理财产品的。她为防止上当受骗,曾观望了很长时间。吴某秀为了劝说她注册登记成为会员,还曾借给她3000元。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查封王某公司贴出的告示称“广州伽润国强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耀狮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已于2016年5月23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查处,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广州市公安局在回复南都记者时称,公安机关刚刚打掉了这个利用互联网网站进行非法集资的团伙,先后抓获涉案人员7人。该团伙自2015年2月至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约7.7亿元人民币,仅在今年3月到5月,就疯狂吸金达5亿元。警方及律师通过南都,指点投资者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集资的套路。

套路

朋友推荐加入可获提成

南都记者在工商注册信息系统查询到,王某担任广州伽润国强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而该公司企业法人广州耀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也是王某。同时,广州耀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伽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广州“微鼠宝”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而“微鼠宝”,则是注册会员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平台。

南都记者受会员裴某影邀请加入了一个近100名受骗会员的维权群。在微信群中,南都记者看到,有许多人希望联合起来,抱团讨回自己投资的钱。

广东湛江人郭某在微信群里是活跃分子,他希望能够合法维权。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郭某说他是在今年春节后才在朋友推荐下接触到“微鼠宝”,3月18日,他投了第一份6000元钱。注册成为会员后,他每个工作日按时“签到”,很快,他如约提现了“签到”所得的1000元钱。

尝到甜头,郭某又拿出一些钱投进去,并且坚持“签到”,把挣来的钱继续复投购买份额。截至“微鼠宝”被查封时,他的投资数量达到了10份,即6万元。南都记者问他投入多少本钱,他说将近4万元。

郭某告诉南都记者,他还作为推荐人邀请了五六十人加入“微鼠宝”,这些人大都是他的朋友。每直接推荐一个新人加入,他就能获得450元的奖励。而且,通过他加入的新人购买的投资份额也都会累计到他的名下,从而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收益。他推荐新加入的人有些是贷款投资。

会员大都是直接先把钱汇到公开的王某名下银行账户上,然后在网上注册开户。广州人陈某清则是在朋友的带领下,直接到了公司,在公司交钱注册开户。

陈某清表示自己本是非常谨慎的人,他对南都记者说,在投资前,他还反复考虑该公司的运作模式是否合法,当天看到公司证件齐全,在网站关闭的前一天,他和朋友来到广州伽润公司,花6000元钱,购买了一份理财产品。

“公司运营模式没完全弄清楚,是身边最好的朋友推荐才选择投资的。”陈某清向南都记者表示。与陈某清一起到公司的那位朋友,则投资了两份。岂料第二天公司网站就被关闭。

说起“微鼠宝”的运营模式,注册会员吴某秀对南都记者介绍说,“微鼠宝”投资平台产品6000元一份,会员在工作日登录网上账户“签到”,每次完成“签到”后即可获得100元,收益达到1000元时,即可缴纳10%的手续费提取现金,比如签到12天获得1200元,扣除10%手续费120元,可提现1080元。

吴某秀还向南都记者称,会员作为推荐人,如果成功推荐一人加入“微鼠宝”投资平台,即可获得450元推广奖励。而且,她说,新加入成员在“微鼠宝”平台的理财份额也会累积到推荐人名下。

在注册会员向南都记者提供的材料中可以看到,会员作为推荐人吸纳新的成员加入后,发展下线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超过30份部分,该推荐人可得4%提成奖励,超100份部分可得8%提成,超1000份部分可得16%提成,超1万份部分可得28%提成,超8万份部分可得40%提成,等等。

对于注册会员的收益组成,吴某秀称,一部分收益来自产品复投,份数多了,“签到”收益就越多,同时,可以通过发展新会员获得提成收益。

吴某秀对南都记者说,“微鼠宝”还有许多实体支撑,公司投资了医院、养老院、科技公司等多个产业领域。但具体到实业公司的名称,她却说不出。

套路

打联通旗号被撇清干系

吴某秀还称,王某的梦想是成功对接中国联通“沃云”。这也是他一直向注册会员灌输的理念。王某向注册会员称,广州伽润公司通过与云集天下公司谈合作,将成为中国联通“沃云”的股东。这确实吸引了不少新会员加入广州伽润公司投资平台。

虽然广州伽润公司投资平台网站被关闭,但在一些注册会员提供给南都记者的网站截屏图上可以看到,该投资平台网站已经在显眼位置标注的“沃云”字样,并配以图标。

南都记者采访到了“沃云”项目合作参与方云集天下(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许镪,他向南都记者明确表示,“王某以投资云集天下的名义,去面向他的用户融资的所有具体行为我们并不知情。我司与王某只有一个合作意向,并且我们的沃云+产品至今还没有正式上线。王某自广州出问题以来我们的合作就已经终止了。”

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云集天下公司负责人许镪回顾了双方认识、谈合作的过程。

他讲述说,2016年春节后,他通过朋友认识了王某,王某希望以投资名义与云集天下公司合作。直到5月19日左右,双方达成合作协议,王某投资5000万元购买云集天下(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的股份。合作形式上,王某帮云集天下公司在广州发展“沃云”,同时,王某通过对云集天下公司的股份占有,获得投资人收益。

不过,许镪称,双方只是签了协议,并没有打款,王某没有实质性占有云集天下公司股份。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不久,王某在广州承租办公场地,装修了“云集天下广州总部”办公场地。当问及是否知晓广州伽润公司经营运作模式时,许镪表示并不了解。

其实,王某的广州伽润公司以“微鼠宝”为投资平台吸引会员加入的模式,早已引起广州警方注意,而他们又开始打着“沃云”的旗号继续吸纳新会员的消息传到了“沃云”项目主体公司中国联通,对此,中国联通公司负责人还打电话质问云集天下公司的管理人员。

许镪对南都记者说,接到中国联通公司的告知后,他很快安排公司管理层人员王鼎甲到广州处理与王某公司的关系。王鼎甲到了广州,在警方的协助下,把新装修的“云集天下广州总部”、“沃云”等字牌从墙上摘了下来。

同时,云集天下公司发出通告,终止与王某公司的合作,撇清与王某的干系。

王某的公司被警方查封后,王某录了一段手机视频对公司注册会员做出了解释和承诺,该视频在会员之间广泛流传。在视频中,王某向会员解释说,他没有卷款跑路。他向会员承诺说,“我坚决保证大家的本钱,我后续会给大家一个说法。”

套路

吸金约7.7亿元后人去楼空

南都记者走访了王某旗下多家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发现都已人去楼空。

在广州“微鼠宝”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21号,大厦安保人员对南都记者说,该公司5月下旬就搬走了。他还说,这家公司早前被公安局查过,搬走几天后,陆续有人来找过公司要钱,而且普遍是老年人,涉及金额在数千元至几万元不等。

在广州伽润国强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耀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59号,南都记者看到玻璃门上贴着份公告,称公司已搬到海珠区南洲路景业高尔夫会所。南都记者拨打高尔夫会所电话,该会所负责人田经理对南都记者称,此前搬迁到此的广州耀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早已被警方查封,已没有公司人员在此工作。

对于广州“微鼠宝”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耀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伽润国强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情况,南都记者致函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公安局回复称,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飓风2016”专项行动中,在越秀区白云路、天河区林乐路、海珠区南洲路等多个地点开展抓捕和清查行动,打掉了这个利用互联网网站进行非法集资的团伙,先后抓获涉案人员7人,查扣了涉案电脑主机、财物账册资料等,并称,该团伙自2015年2月至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约7.7亿元人民币,仅2016年3月到5月,就疯狂吸金5亿元。

经查,该案主犯王某于2015年2月陆续在广州成立了多家公司后,租用国外的独立服务器,创立了两个网站,通过公司的业务员在线下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宣传诸如黄金、房地产、健康养生等投资项目,许以畸高利息,客户在线下将投资款直接转入王某个人银行账户后,将会得到网站的账号和操作密码,网站账号上会有和投资额相等的虚拟货币,客户可在网站上进行“签到”、申请赎回资金等操作,但没有签订任何纸质合同。

广州市公安局称,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团伙所谓的开金矿、房地产项目只是用来吸收资金的幌子,客户的投资款直接转入王某的账户,除每天应付客户赎回资金的申请,所有资金都由王某自行支配。

套路

律师指其本质是庞氏骗局

广州市公安局在给南都记者的回函中提醒公众,非法集资公司涉及的行业五花八门,无论宣传得多么天花乱坠,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向公众许诺高额固定回报,除了法律规定的合法金融机构,任何向公众宣传投资并许以保本高额回报的公司或个人,均涉嫌非法集资,若投资被定性为参与非法集资,所得的收益将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广州市公安局还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处理。如本案所示,如果投资者为获取利益介绍下线参与投资,下线的投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话,作为介绍人的投资者也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罪。

对于公司借助互联网平台推行“微鼠宝”的投资运营模式,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律师对南都记者分析说,“微鼠宝”涉嫌用传销模式非法集资。“为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微鼠宝虚构、伪造各种项目、合同或寻求第三方云集天下、中国联通沃云项目等,涉嫌利用传销手段进行洗脑式营销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邢鑫律师对南都记者继续说,参加该公司会员需要交纳至少一份6000元“原始股份”的入门费用,是通过交纳入门费获取资格。同时,会员可以作为推荐人发展下线,每直接发展下线一人,即可获得450元。从其制度设计上看,拉人头发展人员是其吸收新资金进入的最主要渠道。而会员发展的下线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累计在该会员名下,并可以按一定比例提成获利,该种奖励方式属于直推、返利的方式,采用多层次计酬。所以,“微鼠宝”的运作手法符合传销的行为特点,涉嫌的手法本质就是庞氏骗局,是击鼓传花的金钱游戏。

对于社会公众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方面的投资,邢鑫律师给出了一些建议,他对南都记者说,“参与此类投资,应提高警惕,遇到此类投资诱惑,应充分调查平台背景资质。切忌贪图高收益,切忌盲从,周围的人不一定是理智的,一定要更广范围地调查询问。此外,可以到当地公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工商部门咨询或举报。”

“微鼠宝”行骗模式

●在内地成立多家公司

●租用国外服务器创立网站

●宣传投资项目许以畸高利息

●鼓励客户发展下线

●客户投资款直接转入嫌疑人个人账户

●所有资金操作没有签订任何纸质合同

发展下线集资超二十万元也涉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处理。如本案所示,如果投资者为获取利益介绍下线参与投资,下线的投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话,作为介绍人的投资者也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罪。

作者:吴铭 陈杰生 连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