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4日电 (王诗雨)中国网约车市场的老大滴滴收购老二优步(Uber)中国,二者将拥有网约车市场约九成市场份额,这是否涉嫌垄断?日前,由互联网实验室与华信研究院在北京联合主办的特别研讨会对此进行了探讨。
8月1日,滴滴出行正式宣布与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
根据易观智库发布的2015年专车市场报告,滴滴专车以85.3%的订单市场份额居行业之首,优步中国和易到用车分别以7.8%、3.3%位列第二、三位。滴滴、优步中国合并后,将占据93.1%的市场份额。
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经济系主任易芳在研讨会上指出,滴滴和优步中国的这次并购,属于经营者集中,应是商务部所要监管的内容,监管的目的是阻止市场过于集中,逐渐变成垄断的市场结构。在垄断或趋于垄断的市场结构中的企业,拥有足够高的市场势力后就会产生非常多的垄断行为,特别是滥用市场势力的行为。
早在200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规定,若参与集中所有经营者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至少两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就需要进行反垄断申报。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表示,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滴滴方面表示,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相关规定,因此不符合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条件。
近日,中国官方发布网约车管理新政,在全球范围首开网约车合法化先河。在明确了网约车的功能和地位外,新政明确表示,网络约车应为消费者提供出行方面的便利。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指出,网约车刚刚合法,就马上进行经营者集中,实际是出现了不利于消费者的可能。
互联网实验室主任方兴东表示,打车软件对传统产业变革冲击最大,也让消费者受益最多。他认为,滴滴和优步中国的并购从产业发展来看,会对中国互联网发展,对全球互联网发展都会带来巨大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