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降药价不一定能破除以药养医

来源:中国网
2016-08-04 08:50:07

上海医院的抱团“阳光采购”对控制、改善药品流通可能是一次好的尝试,但要破解以药养医,还需要从医疗服务的定价机制中找出路。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近日透露,作为破解“以药养医”的重要举措,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5家公立医疗机构和徐汇区、普陀区等6个区县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组建成立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通过“团购”形式开展药品集团采购,在“阳光平台”的框架下,挤出药价水分让利给患者。同时优化药品供应链,提高药品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相应成本。

对于患者,今后的很多药品价格都可能因此走低,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但这个结果对破解“以药养医”有多大帮助,还值得思考。

因为这个举措的最大作用,是理顺了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加价体系,降低了流通价格,能直接带来药品销售价格的下降。这样的效果肯定会降低“以药养医”的利润,但是与打破“以药养医”却难以构成因果关系。

我们知道,现在多数医院的药品收入能占到医院总收入的40%以上,可谓举足轻重,药价下降,相关利润随之下降。这对医院肯定是一个不小的冲击,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医院的整体运行可能会入不敷出。也就是说,这个通过降低药价,还利于民的工程,其最终的资金很可能是通过减少医院的收益来获得的。这样的工程是否可持续,很值得思考。毕竟医院作为国家的公益性机构,虽然不该唯利是图,但必要的利益还是需要维护的。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医疗改革不能损害医生的利益。

实际上,医改这么多年来,出台最多的政策,可能就是药品降价了。这也说明,我们国家最不缺乏的,就是降低药品价格的决心与方法,在一次次的药品降价过程中,一些药品的价格甚至被“腰斩”,但是就如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与药品降价同样频繁的还有,一个又一个的药品争相踏上“降价死”的道路。

历史经验说明,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医疗利润的补偿或者收费机制,只要医生的劳动价值还需要通过药品价格来体现,药品降价就不可能成为破除“以药养医”的武器,也难以在以后的实施过程中,给患者带来现实的利益,因为医院有很多用药手段可以破解低药价。比如选用高价药,或者降低药品的使用门槛,或者加大药品的使用剂量或者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有关部门也想到了一些补偿方法——从降低的采购成本中分出一部分给医院。但这一方面依然是与患者争利益,另一方面也依然没有跳出药品利益这个大坑,仍不能排除厂商对医院提出销量要求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