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护航,让民企大胆投

作者:雷闯 廖志慧 林建伟 来源:湖北日报
2016-08-03 17:01:07

湖北日报讯 记者 雷闯 廖志慧 林建伟 实习生 路颖

今年上半年,尽管全国民间投资增速仅为2.8%,但仍有几个省市不惧寒流,逆势发力。

广东增速为 19.6%,深圳激增77.7%,江苏增速为11.1%,上海增速为5.3%。

省工商联相关人士表示,这些省市上半年民间投资高速发展,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扶持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且干货较多。

例如,广东省政府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广东25条”),贵州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贵州38条”),在金融财税扶持、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制定细则,值得学习借鉴。

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覆盖全省

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的“天敌”。为缓解这一难题,广东、贵州均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广东25条”提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基本覆盖全省各地级市。

我省金融业内人士介绍,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由政府或国有资本主导,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进行担保,且保费费率非常低,原则上不收取贷款保证金,帮助企业快速、低成本贷款。目前,湖北正在加速推广相关担保机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就是政府出资与银行、企业共同承担放贷风险,一旦出现不良贷款,这笔钱要给予银行适当补偿。”上述人士举例,某县政府出资1亿元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银行按1:10向中小企业放贷10亿元,如果有企业出现不良贷款,政府要从1亿元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弥补银行。

省政府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能提高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目前,我省已在多地推广该业务,但覆盖面还有待扩大。“贵州38条”提出,企业改制上市,企业所得税补缴数额较大但存在资金困难的,可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或属地原则从相应资金渠道垫支,企业上市成功后归还,或采取政府相关产业基金参股认购方式予以支持。“我们在改制上市时,一次性补缴数千万元税收,当时给公司造成很大资金压力。”我省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表示,若湖北有类似政策,企业上市进程会更快。

三成政府采购项目面向民营企业

“加大政府采购民营企业、民间组织社会服务力度,政府采购项目每年预留年度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至10%的价格扣除。”“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不低于60%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建设。”

这是“贵州38条”中的内容,对政府采购民营企业商品、服务,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民企比例,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湖北鼓励、支持政府采购民企商品和服务,但是没有具体比例,执行过程中门槛高,民企难以参与。”武汉一家生产电梯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在武汉等城市竞标项目时,一些单位总是优先选择国企和外企,对本土产品“天然排斥”。如果省里出台类似细则,将大大推动民营企业进军政府采购领域。

省工商联表示,我省也有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但没有明确规定对民企支持的比例。如果能像贵州一样,明确比例,将会更加有利于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广东25条”提出,为鼓励民企“走出去”,各级财政根据其前期投入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对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定补助。

“贵州38条”提出,充分利用省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

对此,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奖励“走出去”企业,但其他市州尚未出台扶持民企“走出去”政策,广东、贵州做法值得学习。

首次入选“500强”可获政府奖励

在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广东、贵州均提出,对“十三五”期间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政府奖励。

如“贵州38条”规定:2016年起,对首次入评“中国500强”的民营企业,省级给予300万元奖励;首次入评“中国民营500强”的民营企业,省级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表彰的民营企业,每户奖励15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表彰的民营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后,申请费、代理费、实质审查费全额补贴。

“目前,湖北省只有少数市州对入选‘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的企业进行奖励。”省工商联相关人士表示,奖励资金虽不算多,但对民营企业是一种鼓励。

省质监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我省已对获得长江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但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的企业还没有现金奖励。

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地方考核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政策和制度。“贵州38条”规定,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民营经济工作约谈制度,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方,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依法依规问责。“广东25条”也规定:建立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投诉协调解决机制,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开通全省统一号码的投诉热线电话,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市场准入不公平等问题,建立并逐步完善投诉协调解决机制,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让每一级政府部门官员真正树立‘企业家老大’的理念,还需要时间。”重庆市湖北商会一位企业家说,个别地方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有的企业向上级部门反映,但效果不佳,有的企业投诉无门,只能忍气吞声,这对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十分不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表示,贵州省将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形成约谈、问责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能倒逼政府简政放权,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让民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释放活力,这一点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