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日讯 山东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在高密市未经批准违法设立分支机构,被予以罚款5万元。
山东保监局表示,幸福人寿潍坊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幸福人寿潍坊中支罚款5万元,对时任幸福人寿潍坊中支总经理的梁玉国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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