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8月1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5年6月14日、2015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告称,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
公司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失效,未对公司投资及经营造成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融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