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对中企“走出去”不放心

作者:杨舒 来源:国际商报
2016-07-31 20:29:00

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媒体可谓操碎了心。收购案不成功或被目的国政府否决,会被担心“走出去”遭遇了“有色眼镜”和“玻璃墙”;如今大量收购海外足球俱乐部的案例涌现,又担心中企“被利用”,当了资本接盘侠。对此,已通过包括收并购等手段实现了中国、美国和欧洲海外运营布局的江苏艾兰得营养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常亮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专访时直言,别对“走出去”的中企不放心,一般情况下选择“走出去”的企业都有自己的战略考量,而按照国际规则办事,中国企业也同样享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以与曼联的合作为例。艾兰德与曼联的合作始于2014年,称得上是中国企业与欧洲豪门合作的先行者之一,可是具有先发优势的艾兰德并没有进一步将战略合作转为收购,只是进行了合作周期的追加。

相比之下,艾兰得在营养品领域的收购案却接二连三。近期,其收购了百利高(Perrigo)在美国的营养品业务,使旗下IVC公司作为美国最大的营养品公司的位置更加稳固。同时其还完成了对荷兰一家营养品公司的并购,目前对一家英国营养品公司的并购案也在准备中。

对此,常亮的解释是,艾兰德归根结底还是一家健康营养品企业,目前公司在本领域的发展计划还未完成,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是深耕健康营养品市场,所以还是应该将更多的资本和精力放在本领域。在此背景下,公司选择与曼联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非收并购关系,这样既可以与公司下一步重点开拓欧洲市场的战略进行对接,将公司推崇的健康理念通过球队的宣传更好地向消费者传达,又不会占用公司太多资本,分散公司发展精力。而后期是否还会有进一步与欧洲豪门的合作,则取决于消费市场的需求。

常亮说,其实多数中国企业到了“走出去”的地步,都对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有了明确的考量,盲目的一窝蜂投资状态越来越少,至于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只要能够按照国际规则办事,尊重目的国文化和法律,也不会遭遇“有色眼镜”。

常亮用自己参加多年收并购案的经验为例称,中企“走出去”进行海外收并购,一定要先雇用本地团队,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按照国际市场法则对公司整体框架进行全面整理,之后再按照国际程序参与对目标企业进行谈判、报价等一系列流程。而按照他的经验,只要遵守国际规则,中国企业获得公平的收并购机会没有一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