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身份“转正” 出行市场将重新洗牌?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2016-07-29 16:58:54

利益攸关方反应不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9日讯 7月28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个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政于11月1日起实施。新规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同时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哪些车辆可以做网约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新规明确网约车的报废标准,为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哪些人能当网约车司机?

针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暂行办法》明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会涨价吗?

一些乘客担心,网约车纳入运营车辆管理后,会不会被要求提高价格、减少对乘客的优惠。甚至网约车未来形成垄断后,会不会垄断价格,任意涨价。

对此,文件对专车价格没有直接干预。但明确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各地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会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这意味着一方面,如果网约车定价不合理,会由市场供需来调节,另一方面,政府也会有相应的把关和调节。此外,如果遇到重大活动限制出行、城市限行限号这些对车辆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或者出现燃油上涨之类的情况,政府也可以制定政策调节网约车的价格。无论是价格还是规模,政府都更体现出监管的性质。